滋静三之六
【4.3】滋静诸式。
滋静,言事物之如干也,凡以言数也。滋静、象静,皆静字也,故用法大同。惟滋静一字一数,无对待,无司词,无比品,盖茨质言也。凡滋静所独而不同于象静者今特详焉。滋静言数,数别三式:
【4.3.1】一,数目:凡可以为加减乘除者皆隶焉,如「一」「二」「三」「四」「什」「百」「千」「万」之属。畴人家言数,不言其所数,他言数者,必有所附之名。
【4.3.1.1】数先于名者,常也。
[166]左昭二十: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一」「二」「三」「四」等,皆以一递加,以至于九,是为诸数之根。九加一为十,由是十十为百,十百为千,十千为万。凡数先名,所以言名之多少如其数也。「六律」者,律有六也,余仿此。至数之加减乘除,别详数学。
【4.3.1.2】而经籍中率后之者,盖凡以为表词耳。
[167]礼中庸: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犹云「天下之达道有五焉,所以行之者惟三。」故「五」与「三」两数后置者,以为表词也。
[168]又: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犹云「礼仪有三百之数,威仪有三千之数」也。
[169]史酷吏列传:小羣盗以百数。
[170]又:大羣至数千人。①————犹云「小羣盗之人有数百。」「大羣盗匪有数千。」
故[171]韩原性:性之品有上中下三。————即云「性有上中下三品」也。②
[172]公僖十六: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173]又: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犹云「视之则为石,数之则有五焉。」又如云「视之则有六,察之则为鹢」也。
以上所引,凡数后者,皆表词也。
①[169]的「数」是动词,「以百」是「数」的状语,[170]的「数千」作「人」的修饰语,「数千人」作「至」的宾语。马氏以此二例系表词下,非是。
②「上中下三」又是「有」的宾语,「三」非表词。
【4.3.1.3】非表词而后者,必所数者可不言而喻。故凡物之公名有别称以记数者,①如车乘马匹之类,必先之。②有有称,有无称,而连记者,则有者称之,无者第数之,然要皆后乎公名。
[174]史平准书: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不言所数者,大约隐其时习用之名。如上文言‘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则所数者非钱则金,在言可喻。
[175]又:其后四年,而汉遣大将将六将军,军十余万,击右贤三。————「军十余万」者,即十余万人。
[176]蜀志诸葛亮传注:昔世祖之创迹旧基,奋羸卒数千,摧莽强旅四十余万于昆阳之郊。————即言数千人与四十余万人,皆可不言也。
[177]赵策:使使者致万家之邑一于知伯。————犹云「使使者致知伯一邑,其大与万家之邑等」也。
[178]韩平淮西碑:大战十六,得栅城县二十三,降人卒四万。————单记数者,犹云「大战十六次,得栅城县二十三处,降人卒四万名」,皆可不言而喻。曰「次」曰「处」曰「名」者,即所谓记数之别称也。
[179]史滑稽列传:于是齐威王乃益赍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曰「镒」曰「双」曰「驷」,皆物之别称,所以记数也。
[180]秦策:文侯示之谤书一箧。————犹云「谤书有一箧之多」也。若云「一箧谤书」,则文气弱矣。不可不辨也。
记物品之别称者,莫如史记货殖列传内两段,先后参差,足可取法:
故曰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其后又云: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酰酱千*,酱千甔,屠牛羊彘千皮,贩榖粜千钟,薪*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两,木器髤者千枚,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砂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曲盐豉千荅,鲐鮆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狐鼦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贾五之,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
[181]汉霍光传:赐金钱、绘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盖品物之称尽矣。
至[182]左昭三:又弱一个焉。
[183]荀议兵:负矢五十个。————与前引「竹竿万个」,「个」「个」同,人物通称。
[184]史陆贾传:陈平乃以奴婢百人,车马五十乘,钱五百万,遗陆生为飮食费。————惟「钱五百万」不言其所记,所谓无称者,第数之也。
[185]又封禅书: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曰「石」曰「匹」,别称也;「牛」「羊」第数之。③
[186]韩南海神庙碑:于是免属州逋负之缗钱二十有四万,米三万二千斛。————「米」以「斛」称,「钱」无称,而皆系数于其后,通例也。
①「别称」即今所称「量词」。
○1这句话的意思是:物的名称先于数词和量词。
○2「羊」为衍文。
【4.3.1.4】凡数书零位,率参以「有」字,言更有加也。有云「有」者「又」也。凡零位不言数,以「余」字概之。
[187]论乡党: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有半」者,又一身之半也。
[188]史孔子世家:于是肃慎贡楛矢石砮,长□有咫。————「有」者,「又」也。
[189]左文十六: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旬有五日」者,十日后又加五日也。
[190]史匈奴列传:是徯六十有五年。
[191]又:千有余岁。
[192]又封禅书:朕临天下二十有八年。————皆以「有」为「又」也。
[193]韩南海神庙碑:于是免属州逋负之缗钱廿有四万。————同上。
[194]汉诸侯王表:封国金百,同姓五百有余。————「有余」者,又零也。
[195]又礼乐志: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 ,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
[196]史匈奴列传: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
[197]又平准书:式脱身出分,独取畜羊百余。————所引「余」字,零解也。
【4.3.2】二,序数:所以第事物之序也。用法,数先冠以「第」字,率单用,不先所第之名。有时第一代以相当之字,而第二第三则次之。或者单言数以为第者,要皆先于所第之事焉。凡记时,皆不第也。
冠以「第」字。
[198]史贾谊列传: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此「第一」乃表词,然单用,不先所第...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