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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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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这家伙手舞足蹈!

    他是被那种毒蜘蛛咬了。

    ————《一切皆错》

    许多年前,我与一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成了知己。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法国新教徒家庭,曾经很富有,但一连串的不幸已使他陷入贫困。为了避免他的不幸可能给他带来的羞辱,他离开了祖辈居住的新奥尔良城,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的沙利文岛上隐居了起来。

    这是一座非常奇特的岛。它差不多全由海沙构成,全岛长约3英里,最宽处不超过四分之一英里。一湾被大片芦苇遮掩得几乎看不见的海水把这座小岛与大陆分开,芦苇丛间是野鸡喜欢出没的软泥沼泽。可以想象,岛上林木稀疏,或至多有一些低矮的植物。任何高大的树木都不见踪影。靠近小岛西端矗立着默尔特雷要塞,散落着几幢每逢夏季才会有人为逃避查尔斯顿的尘嚣和炎热而前来居住的简陋木屋,也许只有在那儿能发现几丛扇叶棕榈。但除了这西端和沿岸一些白得刺眼的沙滩之外,全岛都被一种英格兰园艺家格外珍视的可爱的桃金娘所覆盖。这种灌木在这儿通常长到15至30英尺高,形成一片几乎密不透风的灌木林,向空气中散发其馥郁芬芳。

    就在这片灌木林的幽深之处,在小岛东端或离东端不远的地方,勒格朗为自己盖起了一间小屋,我当初与他偶然相识时他就住在那屋里。我们的相识很快就发展成为了友谊,因为这位隐居者身上有许多引人注目且令人尊敬的地方。我发现他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智力超乎寻常,只是感染了愤世嫉俗的情绪,常常忽而激情洋溢,忽而又郁郁寡欢。他身边有许多书,但却很少翻阅。他主要的消遣是打猎钓鱼,或是漫步走过沙滩,穿过灌林,一路采集贝壳或昆虫标本。他所收藏的昆虫标本说不定连斯瓦默丹[52]之辈也会羡慕。他漫步时通常都由一位名叫丘辟特的黑人老头陪着,这黑老头早在勒格朗家道中落之前就已获得解放,可无论是威胁还是利诱都没法使他放弃他所认为的服侍威廉少爷的权利。这个中缘由未必不是勒格朗的亲戚们认为勒格朗思维多少有点儿紊乱,于是便设法把这种固执的权利意识灌输进了丘辟特的脑子,以便他能监视和保护那位流浪者。

    在沙利文岛所处的纬度上,冬季里也难得有砭人肌骨的日子,而在秋天认为有必要生火的时候更是千载难逢。然而,18××年10月中旬的一天,气候突然变得异常寒冷。日落之前,我磕磕绊绊地穿过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小屋走去,我已有好几个星期没去看望过他了,因为我当时住在查尔斯顿,离那座小岛有9英里,而那时来来去去远不如今天这么方便。到了小屋前我像往常一样敲门,没人回应,我便从我知道的藏钥匙的地方寻出钥匙,径自开门进屋。炉膛里一炉火燃得正旺。它使我觉得新奇,可绝没有令我感到不愉快。我脱掉外套,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挨近哔哔剥剥燃烧的木柴,耐心地等待两位主人回家。

    天黑不久他俩回来,对我表示了最热忱的欢迎。丘辟特笑得合不上嘴,忙着张罗用野鸡准备晚餐。勒格朗正发作出一阵激情(除这么说之外我还能怎么说呢?),他找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新种类双贝壳,而更重要的是,他在丘辟特的帮助下紧追不舍,终于捉到了一只他认为完全是一种新虫类的甲虫,不过关于他的认为,他希望天亮后听听我的看法。

    “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在火上搓着手一边问他,心里却巴不得让所有的甲虫统统去见魔鬼。

    “唉,我要早知道你来就好啦!”勒格朗说,“可我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怎么会料到你偏偏今晚会来呢?刚才在回家的路上我碰见要塞的G中尉,糊里糊涂就把虫子借给他看去了,所以你要到明天早晨才能看到。今晚你就住在这儿,明早日出时我就让丘辟特去把它取回来。它可真是最美妙的造物!”

    “什么?日出?”

    “别胡扯!我是说那只甲虫。它浑身是一种熠熠发光的金色,差不多有一颗大胡桃那么大,背上一端有两个黑点,另有一个稍长的黑点在另一端。他的触须是……”

    “它身上可没有镀锡,威廉少爷,让我来接着你说吧,”这时丘辟特插了进来,“那是只金甲虫,纯金的,除开翅膀,从头到尾里里外外都是金子。我这辈子连它一半重的甲虫也没见过。”

    “好啦,丘辟特,就算像你说的,可难道这就是你要让鸡烧煳的理由?”勒格朗以一种我觉得就事而论似乎多少有点过分的认真劲儿对丘辟特说,然后他转向我,“那颜色真的差不多可以证实丘辟特的想法。你绝没有见过比那甲壳更璀璨的金属光泽,不过这一点你明天可以自己判断。现在我只能让你知道它的大概形状。”他说着话在一张小桌前坐了下来,那桌上有笔和墨水,但却没有纸。他拉开抽屉找了找也没找到。

    “没关系,”他最后说,“用这个也行。”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小片我以为是被弄脏了的书写纸模样的东西,提笔在上面画出了一幅粗略的草图。当他画图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火旁,因为当时我还觉得冷。他画好图后没有起身,只是伸手把图递给我。我刚把图接过手,忽听一阵狗的吠叫,接着是一阵抓门的声音。丘辟特打开门,勒格朗那条硕大的纽芬兰犬冲进屋里,扑到我的肩上,跟我好一阵亲热,因为以前我来访时曾对它献过许多殷勤。待它那股亲热劲儿过去,我看了看那张纸片,可说实话,我朋友所勾画的图形令我莫名其妙。

    “噢!”我把纸片打量了一会儿说,“这是一只奇怪的甲虫,我必须承认,它对我来说很新鲜,我以前从不曾见过像这样的东西,除非它是一个颅骨,或者说是一个骷髅,在我所见到过的东西中,没有什么能比它更像骷髅了。”

    “骷髅!”勒格朗失声重复道,“哦,不错,那是当然,它在纸上看起来倒真有几分像骷髅。这上面的两个黑点像是眼睛,嗯?低端的这个长黑点像是嘴巴,再说这整个形状是椭圆形的。”

    “也许是这么回事,”我说,“不过,勒格朗,恐怕你不是个画家。我若是真想那甲虫的模样,也只得等到我亲眼目睹之时。”

    “好吧,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个画家,”他说话时有点激怒,“可我的画还算过得去,至少画这只虫子还可以。我拜过一些名师,而且相信自己的脑子还不笨。”

    “但是,我亲爱的朋友,你这就是在说笑话了,”我说,“这是一个画得很好的颅骨。依照对这类生理标本的一般概念,我真的可以说这是一个画得极好的颅骨。如果你那只甲虫真像这个样子,那它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奇怪的甲虫。嘿,我们倒可以在这一点上玩弄一下令人毛骨悚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把这只甲虫命名为人头甲虫,或取个与此相似的名字,博物学中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名称。不过,你刚才说的触须在哪儿?”

    “触须!”勒格朗对此似乎显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我相信你一定看见了触须。我把它们画得跟它的身子一样清楚,我想那就够了。”

    “好吧,好吧,”我说,“也许你已经画得够清楚,可我还是没看见。”我不想惹他发火,便不再多说,只是把纸片递还给他;不过事情变成这样可真让我吃惊,他为何生气也令我摸不着头脑;而就他画的那幅甲虫图而论,上面的的确确看不见什么触须,而且整个形状确实像一个通常所见的骷髅。

    他面带怒容地接过纸片,正要把它揉成一团,显然是想把它扔进火里,这时他偶然瞥向纸片的目光突然把他的整个注意力都吸引住了。一时间他的脸涨得通红,紧接着又变得非常苍白。他坐在那儿仔仔细细地把那张草图看了好一阵子。最后他起身从桌子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远端的一个角落在一只水手箱上坐下。他在那儿又开始急切地细看那幅草图,把一张小纸片颠来倒去。可他一直默不作声。他的举动令我大为惊讶,但我想还是小心点啥也别说,以免为他越来越坏的心绪火上浇油。不一会儿他从衣袋里掏出个皮夹,小心翼翼地将纸片夹在里面,然后他把皮夹放进书桌抽屉并且锁好。这时他才开始显得平静了一些,但他进屋时那股洋溢的激情已完全消失。不过他看上去与其说像是发怒,倒不如说是像是在出神。随着夜色越来越浓,他也越来越深地陷入沉思,我所有的俏皮话都不能把他从沉思中唤醒。我本来打算像往常一样在小屋过夜,可眼见主人这般心绪,我觉得还是告辞为妙。他没有勉强留我,但分别之时他握手的意味却甚至比平时还热忱亲切。

    在此大约1个月之后(其间我没见到过勒格朗),他的仆人丘辟特来查尔斯顿找我。我从不曾见过那位好心的黑人老头看起来那么沮丧,心里不由得担心有什么灾祸降到我朋友身上。

    “喂,丘辟特,”我问,“出了什么事?你家少爷好吗?”

    “好什么,实话实说吧,先生,他不像希望的那样好。”

    “不好!听你这么说我真难过。他自己怎么说?”

    “你瞧!问题就在这儿!他啥也不说,但却为憋在心头的事犯病。”

    “犯病,丘辟特!你干吗不早说?他卧床了吗?”

    “不,他没有卧床!他哪儿也不卧。糟就糟在这儿。我都快为可怜的威廉少爷愁死了。”

    “丘辟特,我倒真想弄明白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说你家少爷病了。可他难道没告诉过你他哪儿不舒服?”

    “唷,先生,你犯不着为这事发火。威廉少爷说他没哪儿不舒服。不过,他干吗要那样走来走去,耷拉着脑袋,耸起肩膀,脸色白得像只鹅?还有他老是做拼字游戏……”

    “拼什么字,丘辟特?”

    “拼记事板上的那些数字。那些稀奇古怪的数字我从来没见过。我可吓坏了,我跟你说。我不得不留神死死盯住他。可那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趁我不留神溜了出去。在外面逛了整整一天。我准备了一根大木棍,打算他一回来就狠狠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大笨蛋,到头来我又不忍心下手,他的身体看上去糟透了。”

    “嗯?什么?哦,是的!总而言之,我认为你对那可怜的家伙最好别太严厉。别揍他,丘辟特,他那身子骨经不起揍。不过你就不能想象一下是什么惹出了他这场病,或者说是什么使他变得这么古怪?我上次走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不,先生,你走后没有过不愉快的事。我看恐怕是在那以前,就在你来的那天。”

    “那是怎么回事?你想说什么?”

    “啊唷,先生,我是说那只虫子。你瞧。”

    “什么?”

    “那虫子。我敢说威廉少爷的头上肯定有什么地方被那虫子咬了一口。”

    “丘辟特,是什么使你这样认为?”

    “先生,那虫子有好多脚,还有嘴。我从来没见过那样一只该死的虫子,谁靠近它它都又蹬脚又张嘴。威廉少爷开始捉住了它,但很快又不得不把它扔掉,我跟你说,他肯定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咬的。我自己反正不喜欢那虫子嘴巴的模样,所以我才不用手指头去捉它,而是用我找到的一张纸把它逮住。我用那张纸把它包起来,还往它嘴里塞进一个纸角。就那么回事。”

    “这么说你认为你家少爷真被那甲虫咬了一口,而这一咬就使他犯了病?”

    “我不是认为,我知道这事。他要不是给那只甲虫咬了,那他干吗满脑子想着金子?我以前听说过金甲虫的事。”

    “可你怎么知道他满脑子想金子?”

    “我怎么知道?因为他梦里都在念叨金子,所以我就知道了。”

    “好啦,丘辟特,也许你是对的;可我今天为何这般荣幸,有你这样的贵客光临?”

    “你怎么啦,先生?”

    “我是说勒格朗先生让你捎什么话没有?”

    “没有,先生,我只捎来这封信。”丘辟特说着递给我一张便条,其内容如下:

    亲爱的朋友:

    为何我这么久见不着你?我希望你还不至于那么愚蠢,竟见怪于我一时的失礼怠慢;可你不会,这不大可能。

    自上次与你分手,我心中当然一直很忧虑。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可又几乎不知道从何谈起,或者该不该对你说。

    我前些日子心绪不太好,而可怜的老丘又惹我生气,他那份出于好意的关心差点儿让我吃不消。你能相信这事吗?前几天我趁他不防,悄悄溜走,一个人在大陆那边的山上待了一天,他居然为此而备了根大木棍要惩罚我。我相信是我这副病容才使我免遭他那一顿痛打。

    分手以来我的陈列柜里没增添新的标本。

    若你能抽身,那请你无论如何也要设法随丘辟特来一趟。来吧。我希望今晚见到你,有要事相商。我向你保证此事至关紧要。

    你永远的朋友

    威廉·勒格朗

    便条里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令我深深不安的语气。它的行文风格与勒格朗平时的风格大不相同。他写信时可能在梦想些什么呢?他那容易激动的脑子里又冒出了什么奇思异想呢?他会有什么“至关紧要的事”非办不可呢?丘辟特所讲述的他的情况分明不是什么好的兆头。我真担心他所遭受的不幸所产生的持续压抑最终使得他精神紊乱。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决定随那黑人去一趟。

    到了码头,我注意到我们要乘坐的那条小船里放着1把长柄镰和3把铲子,一看就知道全是新买的。

    “这些是干什么用的,丘辟特?”我问。

    “这是镰刀和铲子,先生。”

    “这我知道,可放在这儿干吗?”

    “威廉少爷硬要我在城里替他买这些镰刀和铲子,我给了那个该死的老板好多钱才把它们买到手。”

    “可是,你家威廉少爷到底要用这镰刀铲子去干什么。”

    “这我可不清楚,要是我相信他自己清楚要干什么的话,让我出门撞见魔鬼好啦。不过,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只虫子。”

    看来丘辟特现在满脑子都是“那只虫子”。发现没法从他嘴里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便随他登船,扬帆启程。乘着一阵顺畅有力的和风,我们很快就驶入了默尔特雷要塞所在的那个小海湾,那儿离勒格朗的小屋有两英里路。我们到达小屋时是下午3点左右。勒格朗一直在期待着我们。

    他抓住我的手时显出一种神经质的热情,这引起我的恐惧,也加深了我心头已经产生的怀疑。他的脸色白得就像蒙了一层死灰,他深陷的双眼中闪烁着一种奇异的光芒。问候过他的健康状况之后,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便信口问他是否已经从G中尉那里讨回了那只甲虫。

    “哦,是的,”他激动得脸上有了血色,“我第二天一早就把它要了回来。现在无论什么都休想把我与那只甲虫分开。你知道吗,丘辟特对它的看法完全正确。”

    “什么看法?”我问,同时我心里涌起了一种不祥之兆。

    “就是认为它是一只纯金的甲虫。”他说得一本正经,而我却感到非常震惊。

    “这只甲虫将为我带来好运,”他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说,“它将帮助我重振家业。那么,我珍视它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既然命运女神认为应该把它给我,那我只要正当地利用它就能够找到它所指明的金子。丘辟特,把甲虫给我拿来!”

    “啥!那虫子,少爷?我可不想去惹那只虫子。你要你得自己去拿。”于是勒格朗起身,露出一种严肃而庄重的神情,从一个玻璃匣子里为我取来了那只甲虫。那真是一只美丽的甲虫,而它在当时尚不为博物学家们所知。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当然是一个重大收获。它靠近背部一端有两个圆圆的黑点,另有一个稍长的黑点靠近另一端。甲壳坚硬而光滑,看上去金光灿灿。虫子的重量也令人吃惊。考虑到所有这一切,我几乎不能责备丘辟特对它的看法,可我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该怎样理解勒格朗对那种看法的赞同。

    待我把那只甲虫仔细地看过一遍后,勒格朗以一种夸张的口吻说:“我把你请来,就是要听听你的意见和得到你的帮助,以便进一步认清‘命运’和那只虫子……”

    “我亲爱的勒格朗,”我高声打断了他的话头,“你肯定是病了,我们最好是采取点预防措施。你应该躺在床上,让我来陪你几天,直到你痊愈。你在发烧而且……”

    “你摸摸我的脉搏。”他说。

    我试了试他的脉,说真的,没有丝毫发烧的症候。

    “可你也许是病了但没有发烧。这一次你就听我的吩咐吧。首先你得躺在床上。然后……”

    “你弄错了,”他插嘴说,“我身体现在好得甚至能指望承受住我正在经历的激动。如果你真想我好,你就应该帮我减轻这激动。”

    “那我该怎么做呢?”

    “非常容易。丘辟特和我正要去大陆那边的山里进行一次探险,为此我们需要一位我们信得过的人帮忙。而你是我们唯一可信赖的人。无论这次探险成败与否,你现在所感觉到的我这份激动都同样会被减轻。”

    “我非常希望能答应你的任何请求,”我回答说,“可你的意思是否说这该死的甲虫与你进山探险有什么联系?”

    “正是如此。”

    “那么,勒格朗,我不能参加这种荒唐的行动。”

    “我很遗憾。非常遗憾!因为我们就只好自己去试试看了。”

    “你们自己去试试!你简直是疯了!可慢着!你们打算要去多久?”

    “可能整整一晚上。我们马上出发,而且无论如何也得在日出前赶回。”

    “那你是否能以你的名誉向我保证,等你这个怪念头一旦过去,等虫子的事(天哪!)一旦按你的心愿了结,你就务必回家并绝对听从我的吩咐,就像听从你医生的吩咐一样?”

    “是,我保证;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因为我们不能再耽搁了。”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伴随我的朋友。我们(勒格朗、丘辟特、那条狗和我)于下午4点左右出发。丘辟特扛着镰刀和铲子。他坚持要一个人扛那些工具。据我看,他这样做与其说是出于过分的勤快或者殷勤,倒不如说是生怕这些工具的任何一件会落在他少爷手上。他的行为非常固执,一路上他嘴里只嘀咕着“那该死的虫子”这几个字。我的任务是带着两盏有遮光罩的提灯,而勒格朗则满足于带着他那只甲虫,他把甲虫拴在一根鞭绳绳端,一路走一路反复让它滴溜溜地转动,看上去就像在变戏法。看到我朋友这种明显是神志错乱的表现,我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但我想最好是迁就一下他的想入非非,至少眼下应该这样,直到我想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我力图向他打听这次探险的目的。但结果却一无所获。似乎他一旦把我劝上了路,就不愿再谈任何次要的话题,对我提出的所有问题他都一言以蔽之:“咱们走着瞧吧!”

    我们乘一叶轻舟渡过小岛西端的海湾,登上大陆海岸的高地,朝西北方向穿过一片人迹罕见的荒野。勒格朗信心十足地领着路,只是偶尔稍停片刻以查看那些显然是他上次经过时亲手留下的路标。

    我们就这样走了大约两个小时。日落时分,我们进入了一个比一路上所见景象更凄凉的地方。那地方像是一个平台,靠近一座几乎不可攀援的小山之峰顶,那小山从山脚到峰顶都被茂密的林木覆盖,林木间不时有摇摇欲坠的巨石巉岩凸出,有好些巨石巉岩之所以未从峭壁坠入下面的山谷,仅仅是凭着它们倚靠于其上的树木的支撑。几条方向不同的深壑为这幅凄凉的景象增添了一种庄严肃穆的气氛。

    我们所登上的那块天然平台荆棘丛生,我们很快就发现若不用那把长柄镰开道我们简直是寸步难行。丘辟特按照他少爷的吩咐为我们开出了一条小径,直通到一棵高大挺拔的百合树下。那棵百合树与八九棵橡树并肩屹立,但其叶簇之美丽、树形之优雅、丫枝之伸展,以及气势之巍峨都远远超过了那几棵橡树和我所见到的其他树。待我们到达那棵树下,勒格朗转向丘辟特,问他是否认为他能爬上那棵树。那老人似乎被这个问题吓了一跳,老半天没有回答。最后他走到那巨大的树身跟前,慢腾腾地围着它绕圈,非常仔细地上下打量。进行完这番详尽的探查,他只说了一句:

    “行,少爷,老丘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

    “那你就尽快爬上去吧,因为天很快就会黑得看不清周围了。”

    “得爬多高,少爷?”丘辟特问。

    “得爬上主干,然后我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嘿,站住!把这只甲虫带上。”

    “虫子,威廉少爷!金虫子!”那黑人吓得一边后退一边嚷,“干啥非得把虫子带上树?我不干!”

    “如果你害怕,老丘,如果像你这样一个高大魁梧的黑人竟害怕一只伤不了人的小小的死甲虫,那你可以用这根绳子把它弄上去,可你要是不想办法把它带上去,那我非得用这把铲子砸碎你的脑袋。”

    “你怎么啦,少爷?”丘辟特显然是因不好意思才勉强依从,“总想对你的老黑人大声嚷嚷。我不过说句笑话罢了。我怕那虫子!我干吗怕那虫子?”他说着小心翼翼地接过绳子,尽可能地让绳子另一端的甲虫远离他的身体,然后他准备上树。

    这种百合树又称木兰鹅掌楸,是美洲森林中最壮观的一种树,其幼树期时树身特别光滑,通常长得很高也不横枝旁节;但进入成年期后,树皮逐渐变得粗糙多节,树干也横生出许多短枝。所以当时那番攀缘看上去吃力可实际上并不很难,丘辟特尽可能让双臂双腿紧贴着巨大的树身,并用双手抓住一些短枝,在避免了一两次失手坠落之后,他终于爬进了树干的第一个分叉处,并且他似乎认为已大功告成。攀登的危险事实上已经过去,尽管攀登者离地面有六七十英尺高。

    “现在得往哪儿去,威廉少爷?”他问。

    “顺着最大那根分枝往上爬,就是这边这根。”勒格朗回答。那黑人立刻遵命而行,而且显然没费多大力气;他爬得越来越高,直到茂密的树叶完全遮蔽了他矮胖的身影。不一会儿传来了他的喊声。

    “还得爬多高?”

    “你现在有多高?”勒格朗问。

    “不能再高了,”那黑人回答说,“能从树顶看见天了。”

    “别去看天,注意听我说。顺着树干往下看,数数你身下这一边的橫枝。你现在爬过了多少橫枝?”

    “1,2,3,4,5……我身下有5根橫枝,少爷,在这边。”

    “那再往上爬一根。”

    过了片刻树上又传来声音,宣布已到达第7根橫枝。

    “听着,丘辟特,”勒格朗高声喊道,显得非常激动,“现在我要你尽可能再顺着那根横枝往外爬。要是看见什么奇怪的东西就马上告诉我。”

    这时,我对我朋友的精神错乱还抱有的一分怀疑也终于被消除。我只能认定他是完全疯了,这下我开始焦虑怎样才能把他弄回去。当我正在琢磨如何是好,突然又听到了丘辟特的声音。

    “真吓人,爬这根树枝太危险,这根枯枝从头到尾都光秃秃的。”

    “你说那是根枯枝,丘辟特?”勒格朗用颤抖的声音大声问道。

    “是的,少爷,它早就枯了,早就朽了,早就烂了。”

    “天哪,我该怎么办?”勒格朗自问道,显得非常焦虑。

    “怎么办!”我说,心中暗喜终于有了插话的机会,“回家去睡觉呗。走吧!这才是我的好朋友。天已经晚了,再说,你得记住你的保证。”

    “丘辟特,”他径自喊道,把我的话完全当作了耳边风,“你能听见吗?”

    “能听见,威廉少爷,听得清清楚楚。”

    “那好,用你的刀子戳戳那木头,看看它是不是糟透了。”

    “它已经够糟了,少爷,”那黑人过了一会儿回答道,“不过还没有完全糟透。说真的,我自己倒是还敢往外边再爬一截儿。”

    “你自己!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这只虫子呗。这虫子太重了。要是我把它扔掉,这根枯枝也许还不至于被一个黑人压断。”

    “你这条该死的恶棍!”勒格朗显然是如释重负地嚷道,“你这样跟我胡说八道安的什么心?你要把甲虫扔掉我就拧断你的脖子。喂,丘辟特!你听见我的话吗?”

    “听见了,少爷,你用不着对你可怜的黑人这般大声嚷嚷。”

    “那好!你听着!要是你不扔掉虫子,继续往外爬,直爬到你觉得有危险的地方,那你下来后我就送你1块银币。”

    “我正爬着呢,威廉少爷,我在爬,”那黑人立即答道,“都快爬到头了。”

    “到头了!”勒格朗这时简直是在尖叫,“你是说你已经爬到那根横枝的头了?”

    “就快到头了,少爷,啊……啊……啊哟!老天保佑!这树上是个啥玩意儿?”

    “好啦!”勒格朗欣喜若狂地大声问道,“是个啥东西?”

    “唉,偏偏只是个颅骨,有个人把自己的脑袋留在了树上,乌鸦把脑袋上的肉都吃光了。”

    “你说是个颅骨!太好啦!它是怎样固定在那丫枝上的?用什么固定的?”

    “当然,少爷,我得看看。真没想到,这太奇怪了!颅骨上有颗大钉子,就是这颗钉子把它钉在树上的。”

    “很好,丘辟特,现在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听见了吗?”

    “听见了,少爷。”

    “那你听仔细了,先把颅骨的左眼找到。”

    “哼!哈!真妙!这儿压根儿就没有剩下什么眼睛。”

    “你这个该死的笨蛋!你分得出你的右手和左手吗?”

    “分得出,这我完全知道,我劈柴用的这只手就是我的左手。”

    “当然!你是左撇子,你的左眼就在你左手那一边。我想,你这下该找到那颅骨上的左眼,或原来长左眼的那个窟窿了。找到了吗?”

    这一次那黑人老半天没吭声,最后他问:

    “这颅骨的左眼也在它左手一边吗?当然,这颅骨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手。不过没关系?我现在找到左眼了。这儿就是左眼!我该做什么?”

    “把那只甲虫穿过它垂下来,尽量把绳子放完,可你得当心别松手放开了绳端。”

    “都做好了,威廉少爷,把虫子穿过这窟窿真太容易了。注意它下来了!”

    说话之间丘辟特的身影完全被树叶遮住,但他费了一番周折所垂下的那只甲虫已能够被看见,它像一个锃亮的金球悬在绳端,在依然还蒙蒙映照着我们所站的那片高地的最后一线夕阳余晖中熠熠生辉。那只甲虫完全穿出了树冠的所有枝叶,如果让它往下掉就会掉在我们脚边。勒格朗飞快地拿起那柄镰刀,在正对甲虫的下方清理出一块直径三四码的圆形地面,然后他叫丘辟特放开绳子,爬下树来。

    在甲虫坠地的准确落点打进一棍木桩之后,我朋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卷尺。他将卷尺的一端固定在百合树的树干离木桩最近的一点上,接着拉开卷尺到达木桩,然后顺着树干与木桩这两点形成的直线又往前拉出50英尺。丘辟特用镰刀清除了这一线的荆棘。勒格朗在卷尺尽头的一点又打进一根木桩,并以这木桩为圆心大致画出了一个直径约4英尺的圆圈。最后他拿起一把铲子,给丘辟特和我也各人一把,这下他请求我们开始尽可能快地挖土。

    说实话,我任何时候对这类消遣都毫无兴趣,而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更是恨不得一口就拒绝他的请求,因为当时夜幕正在降临,而且经过一路跋涉我已经感到相当疲倦。可我一时想不出溜走的办法,又怕一口拒绝会使我朋友不安。当然,要是我能够依靠丘辟特的帮助,那我早就毫不犹豫地设法把这疯子强行弄回家了,但我太清楚这个黑人老头的立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指望靠他的帮助来反对他的少爷。我毫不怀疑这位少爷一直受到南方人关于地下埋有宝藏的许多迷信传说的影响,而由于他找到了那只甲虫,或者也许是由于丘辟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便以为自己的想入非非得到了证实。错乱的神志往往都容易被这类暗示引入歧途,尤其是当这种暗示与其先入之见相吻合的时候,于是我不由得记起这可怜的家伙说那只甲虫“将指引他找到财富”。总之,我当时是忧心忡忡而且莫名其妙,但最后我决定,既然不得已而为之,那就干脆唱好这出假戏,认真挖坑,以便更快地用明明白白的事实让那位幻想家相信他是在想入非非。

    两盏提灯一齐点亮,我们以一股更值得干件正经事的热情开始干活儿。由于灯光照在我们的身上和工具上,我禁不住想,若是这时有人偶然闯入附近,那在他眼里我们这伙人该有多么别致,我们所干的活该显得多么奇怪又多么可疑。

    我们一刻不停地挖了两个小时。其间大家都很少说话,我们主要的麻烦是那条狗的吠咬,它对我们所干的活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到后来它的汪汪声越来越高,以至于我们开始担心它会惊动周围什么迷路的人;确切地说这是勒格朗的担心,因为我巴不得有人来打岔,使我能趁机把这位精神错乱者弄回家去。最后,丘辟特终于有效地止住了狗叫声,他不慌不忙且不屈不挠地爬出土坑,用他的一根吊裤带捆住了狗的嘴巴,然后他回到土坑,庄重地抿嘴一笑,重新开始干活。

    这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已挖了5英尺深,但却不见任何金银珠宝的踪迹。于是大家歇了下来,我开始希望这出滑稽戏能到此收场。然而,勒格朗虽说显得很窘,但他若有所思地拭去头上的汗又动手挖了起来。我们把那个已挖成的直径4英尺、深5英尺的土坑向外又稍稍扩大了一圈,向下又多挖了2英尺。但仍然一无所获。我所深深怜悯的那位寻金人终于带着一脸的绝望爬出土坑,极不情愿地慢慢穿上他开始干活前脱掉的外套。在此期间我一句话也没说。丘辟特按照他少爷的示意开始收拾工具。一切收拾停当,再解开了狗嘴上的裤带,我们便默不作声地上路回家。

    我们也许刚走出十多步,勒格朗突然大骂一声冲到丘辟特跟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那黑人惊得目瞪口呆,他扔掉了铲子,跪倒在地上。

    “你这条恶棍,”勒格朗咬牙切齿一字一句地骂道,“你这个该死的黑鬼!我敢肯定是怎么回事!你说,马上回答我,别支支吾吾!哪只?哪只是你的左眼?”

    “哦,天哪,威廉少爷!难道这只不是我的左眼?”心惊胆战的丘辟特大声问道,同时把手伸向他的右眼,并死死地捂住那只眼睛,好像是生怕他的少爷会将其挖出似的。

    “我早就料到是这样!我早就知道是如此!好哇!”勒格朗大叫大嚷着松开了那黑人,手舞足蹈地旋转跳跃起来,他那位惊魂未定的仆人从地上爬起身,一声不响地看看他少爷又看看我,看看我又看看他少爷。

    “嗨!我们得回去,”勒格朗说,“这事还没完呢。”他说着又带头朝那棵百合树走去。

    “丘辟特,”我们一回到树下他又开口道,“到这儿来!那个颅骨是脸朝外钉在横枝上呢,还是脸朝着横枝?”

    “脸朝外,少爷,所以乌鸦没费劲就能把眼睛吃掉。”

    “很好,那么你刚才是把甲虫穿过哪只眼睛垂下来的?是这只还是那只?”勒格朗说着分别触了触丘辟特的两只眼睛。

    “是这只眼睛,少爷,左眼,就像你告诉我的。”那黑人一边说一边指的恰恰是他的右眼。

    “够了!我们必须再试一次。”

    这下我看出,或者说我相信我看出,我朋友的狂热痴迷中显然有一些有条不紊的迹象。他把那根标明甲虫坠地落点的木桩从原来的位置往西挪动了3英寸左右,然后像先前一样将卷尺从树干最近一点拉至木桩,并顺着这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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