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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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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本卷主要记述了周穆王从河宗氏出发西行,顺利到达西王母之邦的经历。但本卷开头部分阙文甚多,据卷四载,自阳纡往西,还要经过西夏氏、珠余氏、河首、襄山诸地,方能到达昆仑之丘,历五十余日,行程三千多里,却均未见载。原文既缺,故卷首始自“封膜昼于河水之阳”。其后所记穆王经历部族和邦国有□之人、珠泽、赤乌氏、曹奴、长肱、容□氏、□氏、剞闾氏、韩氏。周穆王的活动除与这些部族互赠礼物外,还封膜昼于黄河上游北岸之地,封赤乌氏于舂山之下,封长肱于黑水之西;并登上昆仑之丘、观黄帝之宫,登舂山、铭悬圃;取舂山孳木华与嘉禾以移植中原;取玉于群玉山;种竹于玄池;休猎于苦山,然后才到达西王母之邦。由此可见周穆天西征并非仅是游乐之行,而是一次重大的政治、外交与经济活动,使周朝的势力与影响扩及西域各国。

    本卷用□标示的阙文近四十处之多,这给通读原文造成极大困难。为使译文通畅,笔者仍据上下文意,并酌采诸家之说,适当予以增补,如有文意费解之处,则不强解,译文亦暂阙存疑。

    2-1 □柏夭曰〔1〕:□封膜昼于河水之阳〔2〕,以为殷人主〔3〕。丁巳〔4〕,天子西南升□之所主居〔5〕。爰有大木硕艸〔6〕,爰有野兽,可以畋猎。戊午〔7〕,□之人居虑〔8〕,献酒百□于天子〔9〕,天子已饮而行。遂宿于昆仑之阿〔10〕,赤水之阳〔11〕。爰有鸟之山〔12〕,天子三日舍于鸟之山〔13〕。□吉日辛酉〔14〕,天子升于崐崘之丘〔15〕,以观黄帝之宫〔16〕。而封丰隆之葬〔17〕,以诏后世〔18〕。癸亥〔19〕,天子具蠲齐牲全〔20〕,以禋□昆仑之丘〔21〕。

    【注释】

    〔1〕□:此处上接卷一阙文甚多。檀萃填一“诏”字,张皋文填一“命”字。小川琢治云:“自卷一之末‘戊寅’至卷二之首‘丁巳’,其间凡五十一日,无一事记载,故卷二篇首脱简颇多,推测其达于十余简,六百字内外。其间自阳纡至于西夏氏二千五百里,又自西夏至于珠余氏及河首千五百里,合计经过四千里之行程。” 顾实云:“阙文在卷端,当所缺甚多,不可详知。” 王贻樑案:“此上阙文甚多,据卷四文知其间行程是:自阳纡至西夏氏,再至珠余氏、河首、襄山,又至舂山、珠泽、昆仑之丘,共四千七百里。此处距昆仑尚有二、三日或稍多一些的行程,则此处距阳纡应在四千五百里左右(折合今里在三千至三千七百余里间)。《穆传》虽有大致方向、里程的记载,但具体难免有盘旋曲折,故其间的具体行程、位置,都难以考察清楚。诸家的说法在此有很大的分歧。而须注意的是,有学者往往以现代的地理知识去套合,则是绝对不可取的。” 海按:“柏夭曰”其下阙文甚多。当如下文对赤乌氏历史的介绍,然文阙不可知,译文暂缺,以省略号代之。

    〔2〕□:顾实云:“‘封’上当脱‘天子乃’三字,后言‘天子乃封长肱于黑水之西阿’可为例证。” 海按:顾实此说近是,译文从之。然不仅缺“天子乃”三字,其上所缺必为柏夭对膜昼历史的介绍。参见本节注〔1〕。膜昼:人名。郭璞注:“膜昼,人名。疑音莫。” 丁谦云:“膜昼当是伯夭子姓,故分河水以北地,请天子封之。” 小川琢治云:“膜昼与亳丑同音通用。其地位在汉武威郡朴之边……则膜昼封域其位凉州之东南,在凉、兰两邑之街道以东之地方甚明。” 河水之阳:此必黄河上游北岸一带地方,具体位置不明。

    〔3〕以为殷人主:让他(膜昼)主持祭祀殷人祖先。郭璞注:“主谓主其祭祀,言同姓也。”

    〔4〕丁巳:丁谦《干支表》:“距前五十一日,按此上脱文甚多,盖自河宗至崑崙、赤水须经西夏、珠余、河首、襄山诸地。五十一日行四千里恰合。” 海按:顾实作“五月二十日”。

    〔5〕□:此阙文檀萃填“膜昼”二字。郭璞原注:“似说古之圣贤所居。”皆与文意不合。 王贻樑案:“依《穆传》文例,所升者必山。由下文知此在昆仑近傍,具体未明。穆王一行此时已由河首、襄山临近昆仑,其方向正是‘西南’。”王贻樑又云:“据下文,则此当为:寿□之人居虑之所主居。” 海按:王说近是。此□阙文先有所升之山名,后有“□之人居虑”数字,译文且从此说。 主居:即主要居住地。丁谦云:“主居,谓主宰居住,与上卷‘无夷之所都居’句法相同。”

    〔6〕大木硕艸:大树丰草。艸,“草”之古字。硕,此为丰盛。海按:郭注:“硕,大也。”不确。

    〔7〕戊午:丁谦《干支表》:“距前一日,宿于赤水之阳。”顾实作“五月二十一日”,亦距前一日。

    〔8〕□之人居虑:□,当为部族名。檀本填作“寿余”,陈逢衡、小川琢治皆从之。王贻樑案:“此即‘寿’字,郭注为‘古畴字’,实迂远矣。‘寿’字异体异构殊多,无需改字。” 海按:综合上说,译文且作“寿余之人居虑”,居虑,当然是人名无疑,且为寿余部落首领。

    〔9〕□:此阙文郭璞注:“‘百’下脱盛酒器名。” 檀本填作“斛”字,王贻樑认为可取,并案称:“斛,十斗也,其起于东周。《穆传》多用斛,亦其西周后成书之一证矣。” 海按:下文有“赤乌之人其献酒千斛于天子”句,故此作“斛”正是。

    〔10〕昆仑之阿:昆仑山脚下。阿,洪颐煊校云:“阿,《山海经·西山经》引作‘侧’。”古代昆仑山的位置诸说不一,此引王贻樑说:“本《传》之昆仑当为今甘肃祁连山。史界对昆仑的地望有以下四说:一说在酒泉南,即今祁连山;二说在新疆于阗(今和田)南,即今昆仑山脉;三说在青海,即今巴颜喀喇山;四说以为古昆仑乃融合西域(包括今新疆、青海、甘肃等)诸地理特点而成的传说。四说虽然各有理,但考稽其时代,在先秦至西汉武帝以前,唯有第一说存在,其它皆为后出。如此,《穆传》之昆仑与历史上的古昆仑所在正相吻合。” 海按:王说可参。

    〔11〕赤水之阳:赤水河的北岸。郭璞注:“昆仑山有五色水,赤水出东南隅而东北流,皆见《山海经》。” 顾实云:“昆仑之阿,赤水之阳,当在今巴颜喀喇山之西部,那木齐图乌兰木伦河之北岸。” 顾颉刚云:“《西山经》说赤水出昆仑而东南流,与此正合。”

    〔12〕(zhān)鸟之山:山名。 顾实云:“鸟之山,当即今新疆于阗东境之勒科尔乌兰达布逊山。” 王贻樑案:“鸟之山为古昆仑山中一山,具体则不明。以《山经》对照,则槐江之山与鸟山皆有可能,然未能确定。”

    〔13〕三日舍:即住了三天。

    〔14〕□:此阙文未可知,或衍。陈逢衡云:“《艺文类聚·山部》引‘吉日’上无空方。” 辛酉:丁谦《干支表》:“距前三日,升于昆仑之丘。” 海按:顾实作“五月二十四日”,亦距前三日。

    〔15〕崐崘:即“昆仑”之异文。

    〔16〕黄帝之宫:郭璞注:“黄帝巡游四海,登崑崙山,起宫室于其上。见《新语》。” 海按:此《新语》即贾谊《新书·修政》,其云:“故黄帝职道义,经天地,纪人伦,序万物,以信与仁为天下先,然后济东海,入江内,取绿图,西济积石,涉流沙,登于崑崙,于是还归中国,以平天下。天下太平,唯躬道而已。”未闻起宫室于昆仑山之上。此“黄帝之宫”或为后人据传说所筑纪念性的宫室,供人朝拜与观览。

    〔17〕此句原作:“而丰□隆之葬”。郭璞注:“‘隆’上字疑作‘丰’。丰隆筮御云,得大壮卦,遂为雷师。亦犹黄帝桥山有墓,封谓增高其上土也,以标显之耳。” 洪颐煊校云:“《山海经·西山经注》、《水经·河水注》俱引作‘封丰隆之葬’,后传写脱‘丰’字。……正文‘封’讹作‘丰’,今依注改正。” 海按:此句从洪校本改。封:给坟墓上土;丰隆:传说中云师,一说为雷神;葬:此指坟墓。 陈逢衡云:“丰隆为雷师,犹赤松子为神农时雨师,皆古官名,非指先天之神。” 丁谦云:“丰隆,人名,当是从黄帝西征而道卒者,故葬于此。” 顾实云:“丰隆之葬,当与黄帝之宫相近。” 卫挺生云:“黄帝有天下而为‘云师’,乃丰隆附于黄帝亦称云师。此可见丰隆乃黄帝之大臣也。”

    〔18〕诏:告示。郭璞注:“诏,谓语之。”

    〔19〕癸亥:丁谦《干支表》:“距前二日,禋于昆仑。” 海按:顾实作“五月二十六日”,亦距前二日。

    〔20〕蠲齐牲全:郭璞注:“蠲者,洁也;齐祭神曰禋。《书》:‘天子禋于六宗。’蠲音圭。” 翟云升云:“注‘齐’上当有‘洁’字,言蠲齐即洁齐也。《左传·隐公十一年》注:‘絜齐以享谓之禋祀。’絜,洁本字。”海按:蠲齐(juān zī),即“洁粢”。蠲,洁净,使洁净。《国语·周语上》:“明神不蠲而民有远志。”韦昭注:“蠲,洁也。”齐,通“粢()”,古代用于祭祀的谷物。《集韵·脂韵》:“粢,亦作齐。”《礼记·祭统》:“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齐盛。”郑玄注:“齐,或为粢。”由此可见,“蠲齐”即洁净的谷物,用作祭神。 牲全:即“牲牷”,用全体或纯色的牛、马、猪、羊等动物作牺牲,以供献神灵。参见卷一1-5节注〔13〕。

    〔21〕禋□:此处阙文檀本填作“于”字;顾实云:“疑即‘于’字。”海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故“禋”下当缺“祀祀”二字。禋祀,升烟以祭神灵。即把祭神的谷物与牺牲置于柴堆上,烧柴升烟,表示告天。也泛指祭祀。

    【译文】

    柏夭说:……穆天子就把黄河上游北岸地区封赐给膜昼,让他做祭祀殷人祖先的主祭人。丁巳这一天,穆天子从西南方升上□山,那里是寿余人主要居住的地方。那里有高大的树木,丰茂的野草,还有野兽,可以打猎。戊午这一天,寿余人首领居虑向穆天子献上美酒百斛,天子饮酒后上路,后来住在昆仑山脚下,赤水河的北岸。那里还有鸟山,穆天子在鸟山上住了三天。辛酉这一天是吉日,穆天子登上了昆仑山,观看了黄帝的宫室,并给丰隆的坟墓培土加高,以此告示后世的人,他曾经到过此地。癸亥这一天,穆天子准备了洁净的粢盛和毛色完整的牺牲,要烧柴升烟来祭祀昆仑山。

    2-2 甲子〔1〕,天子北征,舍于珠泽〔2〕,以钓于流水〔3〕。曰珠泽之薮〔4〕,方三十里〔5〕,爰有雚苇〔6〕、莞蒲〔7〕、茅〔8〕、蒹〔9〕、葽〔10〕。乃献白玉〔11〕,□只□角之一□三,可以□沐〔12〕。乃进食□〔13〕,酒十□〔14〕,姑劓九□〔15〕,亓味中麋胃而滑〔16〕。因献食马三百〔17〕,牛羊三千。天子□崐崘〔18〕,以守黄帝之宫。南司赤水〔19〕,而北守舂山之宝〔20〕。天子乃□之人□吾黄金之环三五〔21〕,朱带贝饰三十〔22〕,工布三四〔23〕。□吾乃膜拜而受〔24〕。天子又与之黄牛二六〔25〕,以三十□人于昆仑丘〔26〕。

    【注释】

    〔1〕甲子:丁谦《干支表》:“距前一日,北舍于珠泽。” 海按:顾实作“五月二十七日”,亦距前一日。

    〔2〕珠泽:湖泊名,未详所在。郭璞注:“此泽出珠,因名之。云今越嶲平泽出青珠,是。” 丁谦云:“此珠泽《山海经》作稷泽,今名伊斯库里泊,在和阗西北百余里。此泊西南有桑珠、披雅尔满二水流入之,与《传》言‘北征’及‘钓于流水’合。” 常征云:“水发源之小沼,细泉出地,水泡如联珠,因称‘珠泽’。” 卫挺生云:“珠泽当即巴格思海子,海拔约5200公尺。其命名殆非因产蚌珠而实无之,似因其下(西)玉河多玉石子,其形似珠,而此泽乃其发源地也。” 王贻樑案:“珠泽,当今何地不明。由下文看,方圆三十里(合今里为二十至二十五里间),并非浩瀚大泽,故名不甚著。”

    〔3〕流水:指珠泽向外流泄之河流。 洪颐煊校本作:“?水”,并云:“从《太平御览》八百九十六引改。?,古流字。” 海按:明刊本皆作“流水”,无须改,故不从洪校本。

    〔4〕薮:有水草的湖泊。郭璞注:“泽中有草者为薮。” 陈逢衡云:“《周官·职方氏》注‘大泽曰薮’。” 王贻樑案:“此薮内遍长芦苇一类植物,为盐碱性池沼,今甘肃、新疆等西北地区内颇多此类池沼。”

    〔5〕方:方圆。指面积大小。

    〔6〕雚苇:即“萑苇”,水草名。又名蒹葭,一名芦苇,多生长于江边、湖泽。朱熹《集传》:“萑苇,即蒹葭也。”

    〔7〕莞(ɡuān)蒲:草名,即蒲草。《尔雅》作“苻蓠”,《注》:“莞蒲”。郭璞注:“莞,?蒲,或莞蒲,齐名耳。关西云莞音丸。” 王贻樑案:“莞属莎草科,多年生草本植物,生于沼泽、水畔。茎细而圆,高五、六尺,丛生,茎可织席。”

    〔8〕茅(bèi):草名,茅与黄蓓草。茅,原作“芧”,此从天一阁范氏本改。郭璞注:“,今‘菩’字,音倍。” 海按:“菩”即“蓓”之省文。《尔雅·释草》:“蓓,黄蓓,草名。”

    〔9〕蒹(jiān):郭璞注:“蒹,荷也。似雚而细,音兼。” 卫挺生云:“蒹,荻也,似萑而细长。”海按:此亦芦苇之类水草。 洪颐煊校本改郭注中“荷”为“薕”,认为是讹字。

    〔10〕葽(yāo):草名,或狗尾草。《说文》系传引字书:“葽,狗尾草也。”郭璞注:“莠属,《诗》曰:‘四月莠葽。’” 海按:一说为远志。《尔雅·释草》:“葽绕,棘菀。”郭注:“今远志也。”

    〔11〕乃献白玉:“乃”上缺献玉之人。檀萃云:“其献之者,即下文‘□吾’也,其国名缺。”洪颐煊校云:“《事物纪原》三引作‘珠泽之人献玉石’。”顾实据洪校本补“珠泽之人”四字。 海按:作“珠泽之人”近是,译文且从此说。

    〔12〕此上二句阙文太甚,文意不明,译文暂阙,以省略号代之。

    〔13〕食□:此阙文必是食物名称与数量。

    〔14〕酒十□:此阙文或是“斛”字。

    〔15〕姑劓九□:此阙文必是数量词。姑劓为某物,义不明。

    〔16〕亓:古文“其”字,洪校作“亦”字。于省吾认为当作“六”字。 中:适合。郭璞注:“中,犹合也。” 麋胃:翟云升云:“又考《礼记·内则》有‘鹿胃’,《疏》以为不可食,‘麋胃’当与同。气亦不可食麋胃,岂‘麋膚’之讹欤?‘麋膚’亦见《内则》。” 海按:“麋膚”,熟鹿肉。又或“麋膏”之讹。麋膏是鹿肉做成的酱汁。见《周礼·天官·兽人》:“夏献麋。”郑玄注:“狼膏聚,麋膏散。”贾公彦疏:“夏献麋者,麋是泽兽,泽主消散。故麋膏散,散则凉。故夏献之云。”以上数句亦因阙文太甚,文意难明,译文暂阙,且以省略号代之。

    〔17〕食马:供食用之马。郭璞注:“可以供厨膳者。”

    〔18〕天子□崐崘:郭璞注:“此以上似说封人于昆仑山旁。”海按:所缺之文当是被封之人名。 卫挺生云:“郭注是也。所封之人似即下文之□吾。”海按:据此阙文或作“乃封□之人□吾于”,原文权作“乃封珠泽之人□吾”。

    〔19〕南司赤水:往南管辖到赤水河。

    〔20〕舂山:山名。顾实云:“舂山即钟山。《穆传》舂山在昆仑之北,与《山海经》昆仑在钟山之南正合。” 常征云:“赤水以西为青海高原与湟水沃地之界山日月山,即《传》之舂山(《山海经》作‘钟山’。)”

    〔21〕天子乃□之人□吾:“乃”下之□,洪颐煊据《北堂书钞》引补“赐”字,可从。然“赐”下仍缺部族名称。 陈逢衡云:“当是‘昆仑’二字。‘□吾’则昆仑之人名也。” 卫挺生云:“‘乃赐’二字下之阙文,当是‘珠泽’二字。” 海按:据上文所述,作“珠泽”近是,译文从之。“□吾”则珠泽之首领姓名。 黄金之环三五:郭璞注:“空边等为环。”三五,即十五环。 顾实云:“环之造字,从玉得义,明中国只有玉环也。”

    〔22〕朱带贝饰:用贝壳装饰的朱红色大带。郭璞注:“《淮南子》曰:其贝带骏翻是也。”海按:《淮南子》作“赵武灵王服贝带。”可见郭注有误。 陈逢衡云:“自是冠饰,与‘朱带贝饰’无涉。朱是其色,贝饰则用贝之甲以为带饰,故曰‘朱带贝饰’。” 顾实云:“朱带贝饰,后文亦简名曰‘贝带’,必朱色之带而以贝为饰也。” 海按:顾说近是。

    〔23〕工布三四:工布,宝剑名。见《越绝书·外传记·宝剑篇》:“欧冶子、干将凿茨山,取铁英,作为铁剑三枚:一曰龙渊,二曰太阿,三曰工布。” 《博物志·器名考》作“土市”。一说为精细之布。檀萃云:“‘之’当作‘疋’,谓工精之布四疋也。” 陈逢衡云:“‘疋四’文不顺,‘之’当作‘三’,三四,十二也。” 海按:“三”原作“之”,与文例不符,陈说近是,据改。译文亦作“工布宝剑十二把”。

    〔24〕膜拜:合掌加额,伏地跪拜。我国古代西北部少数民族对其最敬畏者多行此礼。郭璞注:“今之胡人礼佛举手加头,称南谟拜者,即此类也。” 陈逢衡云:“《玉藻》‘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膜拜’者,据掌致地之谓也。” 卫挺生云:“膜拜云者,谓西膜式之参拜也。” 王贻樑亦云:“膜拜,西膜人之拜式,具体不明。郭注无端牵于佛礼,遂使后人生疑。”

    〔25〕黄牛二六:黄牛十二头。郭注:“以为牺牲种。” 檀萃云:“彼方无黄牛,多与为种。”

    〔26〕以三十□人:檀萃云:“又与中土三十人,同守昆仑丘。十,或作千。” 海按:此阙文或作数词,未可知。此三十余人或为留下帮助饲养、放牧黄牛之用。译文且从此。

    【译文】

    甲子这一天,穆天子向北行进,驻扎在珠泽,在流水处钓鱼。珠泽水域方圆三十里,周围生长着芦苇、蒲草、茅草、黄蓓草、芦荻与狗尾草。珠泽人献上白玉石……又献食用马三百匹,牛羊三千只。穆天子就封珠泽人于昆仑山,以守护黄帝的宫室,向南管辖到赤水河,向北守护舂山上的珍宝。穆天子又赏赐珠泽人的首领□吾黄金环十五只、红色贝饰大带三十条、工布宝剑十二把。□吾向穆天子合掌加额,跪地伏拜后收下礼物。穆天子又送给他黄牛十二头,并留下三十人在昆仑山。

    2-3 季夏丁卯〔1〕,天子北升于舂山之上〔2〕,以望四野〔3〕。曰:“舂山,是唯天下之高山也〔4〕。”孳木华不畏雪〔5〕,天子于是取孳木华之实〔6〕,持归种之〔7〕。曰:“舂山之泽〔8〕,清水出泉,温和无风〔9〕,飞鸟百兽之所饮食〔10〕,先王所谓县圃〔11〕。”天子于是得玉荣、枝斯之英〔12〕。曰:“舂山,百兽之所聚也,飞鸟之所栖也〔13〕。”爰有□兽〔14〕,食虎豹,如麋而载骨盘□〔15〕,始如麕〔16〕,小头大鼻〔17〕。爰有赤豹、白虎〔18〕、熊罴、豺狼〔19〕、野马、野牛〔20〕、山羊、野豕〔21〕。爰有白鸟〔22〕、青雕〔23〕,执犬羊、食豕鹿〔24〕。曰天子五日观于舂山之上〔25〕,乃为铭迹于县圃之上〔26〕,以诏后世〔27〕。

    【注释】

    〔1〕季夏丁卯:丁谦《干支表》:“距前三日,北升于舂山。”海按:顾实作“六月初一日”,亦距前三日。

    〔2〕舂山:山名。小川琢治云:“舂山即《山经》之钟山。” 张公量云:“此舂山为《山海经》之‘钟山’无疑,在贺兰山麓。”(《穆传山经合证》,下所引皆同此。) 王贻樑案:“舂山,是昆仑山中一山,即今祁连山脉中一山。以文曰‘舂山,是唯天下之高山也’视,似为主峰。然穆王一行非登山家,且古无精确测量手段,仅大约而言之。由下文视之,似舂山即县圃,则与《山经》相异。” 海按:王说可参。

    〔3〕以望:陈逢衡云:“《艺文类聚》人部引‘以望’作‘眺望’。”

    〔4〕陈逢衡云:“《太平御览》二十二、三十八、八十五引。”

    〔5〕此句原作“孳木□华畏雪”,此从洪校本删改。孳(zī)木华:植物名。华,通“花”。 顾实云:“孳木华,未详何物。今帕米尔境内,树木难遇,但有草根似木者(据《戈登游记》),或即此物欤!” 王贻樑案:“孳木华,疑为雪莲。雪莲(Saussurea involucrata),属菊科,多年生草本,高五十厘米左右,茎倒立,下部有褐色残叶。又有绵头雪莲(S. gossypiphora),高十至二十五厘米,全株密被白色绵毛,叶线形或狭倒卵形。皆因不畏雪而得名。但未可终定。” 海按:王说可参。

    〔6〕实:果实、种子。

    〔7〕此四字原为小字注文,洪颐煊据《太平御览》引改,此从之。

    〔8〕舂山之泽:舂山上的湖泊。 顾实云:“舂山之泽,即今新疆莎车(即叶尔羌)之大帕米尔湖也。” 卫挺生云:“其泽当指小帕、大帕、阿尔楚尔帕之诸湖而言。其湖四面皆有山环绕,故‘温和无风’。”

    〔9〕温和无风:郭璞注:“炁條适也。”

    〔10〕饮食:顾实云:“《艺文类聚·园圃类》引无‘食’字。”

    〔11〕先王:古代帝王。 县(xuán)圃:传说中昆仑山顶上的仙境。郭璞注:“《淮南子》曰:‘昆仑去地一万一千里,上有层城九重,或上倍之,是为阆风;或上倍之,是谓玄圃。以次相及。’《山海经》云:‘明明昆仑、京圃各一山,但相近耳。’又曰‘实唯帝之平圃也’。” 胡应麟云:“按舂山之名,后世不甚传,而县圃神仙家所盛依托,以为数倍昆仑。据此,‘先王所谓县圃’之文,不过如秦汉所谓《上林》、《长杨》所记,鸟兽虽众,皆人世所尝有求。如《山海经》九首八足食人之怪,固无一也。则二书讵可同日语哉!”(《少室山房笔丛》)

    〔12〕玉荣:即玉华。玉石之精华。《山海经》云:“黄帝乃取峚山之玉荣”郭璞注:“谓玉华也。” 海按:荣,原作“策”,此据《山海经》与洪校本改。 枝斯:美玉名。《骈雅·释地》:“枝斯,……美玉也。” 英:精英、美玉之精华。郭璞注:“英,玉之精华也。《尸子》曰:‘龙泉有玉英。’《山海经》曰:‘黄帝乃取密山之玉荣,而投之钟山之阳。’是也。” 海按:注中“荣”字亦讹作“策”,据《山海经》改。

    〔13〕栖:息止。

    〔14〕□兽:此阙文,陈逢衡疑是“猛”字,译文从之。

    〔15〕如麋而载骨盘□:于省吾云:“载,应读作‘豺’。……‘如麋而载骨’,形像如麋而骨骼如豺也。” 海按:于说可参,译文且从之。“盘□”,阙文疑“角”字,意即其角盘曲。参见本节注〔16〕、〔17〕。

    〔16〕麕(jūn):兽名,即獐,一作“麞”。似鹿而小,无角,黄黑色。

    〔17〕小头大鼻:郭璞注:“麕,麞是也。” 海按:上述“食虎豹”之猛兽,其外形如鹿,骨骼似豺、头上盘角,幼小时如獐,头小鼻子大。

    〔18〕赤豹、白虎:红色的豹子,白色的老虎。郭璞注:“《诗》云:赤豹黄罴。”

    〔19〕熊罴、豺狼:陈逢衡云:“《太平御览》九百八引‘舂山,百兽所聚也,爰有赤豹熊罴。’又九百九引‘舂山,百兽所聚,爰有豺狼野马。’”

    〔20〕野马、野牛:《尔雅》:“如马而小,出塞外。”《玉篇》:“犎,野牛也。” 海按:犎,即封牛,西域所产一种领肉隆起的牛。

    〔21〕山羊、野豕:野羊、野猪。

    〔22〕白鸟:洪颐煊校本作“白”。“(sǔn)”,雕类猛禽。译文从此。

    〔23〕青雕:黑色大雕。

    〔24〕犬:范本作“太”。 郭璞注:“今之雕亦能食獐鹿。” 卫挺生云:“白、青雕而能‘执犬羊,食豕鹿’,则皆今日所谓‘鹫’类也,与上文鸟之山之鹰鹯同物。”

    〔25〕曰:此为句首发语词,无义。 陈逢衡云:“书中‘曰’字,有其地君长语王之词,有柏夭对王之词,有史官执笔记事之词。”

    〔26〕铭迹:把事迹铭刻在石碑上。 郭璞注:“谓勒石铭功德也。秦始皇、汉武帝巡守登名山,所在刻石立表,此之类也。”

    〔27〕诏:告知。

    【译文】

    六月丁卯这一天,穆天子往北登上了舂山,在山顶眺望四方原野,说:“这是天下最高的山啊!”山上有孳木花不怕风雪,穆天子于是采取了孳木花的种子,要带回去栽种它。穆天子说:“舂山上的湖泊,是清水的源泉。这里气候温和无风,是飞鸟、百兽饮水觅食的好地方,也是先王所说的县圃仙境。”穆天子在那里还采得玉华、枝斯一类的美玉精品。他说:“舂山是百兽、飞鸟聚居栖息的地方。”那里有猛兽,能捕食虎豹,外形像麋鹿、骨架似豺狼、头上角盘屈,幼小时像獐,头小鼻子大。那里还有红色的豹、白色的虎,有熊罴豺狼、野马、野牛、山羊、野猪。还有白色隼、黑色雕,能捕捉犬羊,能吃猪和鹿。穆天子在舂山上观赏了五天,又在县圃上竖立石碑,铭刻他的功迹,以告知后世的人。

    2-4 壬申〔1〕,天子西征。甲戌〔2〕,至于赤乌之人其献酒千斛于天子〔3〕。食马九百,羊牛三千,穄麦百载〔4〕。天子使祭父受之〔5〕。曰:“赤乌氏先出自周宗〔6〕,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7〕,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8〕,诏以金刃之刑〔9〕,贿用周室之璧〔10〕。封丌嬖臣长季绰于舂山之虱〔11〕,妻以元女〔12〕,诏以玉石之刑〔13〕,以为周室主〔14〕。”天子乃赐赤乌之人□其〔15〕,墨乘四〔16〕,黄金四十镒〔17〕,贝带五十〔18〕,朱三百裹〔19〕。丌乃膜拜而受〔20〕。曰:“□山是唯天下之良山也〔21〕,宝玉之所在,嘉穀生之〔22〕,草木硕美〔23〕。”天子于是取嘉禾以归〔24〕,树于中国〔25〕。曰天子五日休于□山之下〔26〕,乃奏广乐。赤乌之人丌好献女于天子〔27〕,女听、女列为嬖人〔28〕。曰:“赤乌氏,美人之地也〔29〕,宝玉之所在也〔30〕。”

    【注释】

    〔1〕壬申:丁谦《干支表》:“距前五日,西征。” 海按:顾实作“六月初六日”,亦距前五日。

    〔2〕甲戌:丁谦《干支表》:“距前二日,至于赤乌。” 海按:顾实作“六月初八日”,亦距前二日。

    〔3〕海按:“赤乌”下当断句,“之人”上当重“赤乌”二字。此承上省略之紧缩句,《穆传》多有此例,详见本书《前言》。范本于“赤乌”下正重“赤乌”二字。 赤乌:西域部族名。陈逢衡云:“赤乌氏国,盖在舂山之西。《路史·国名纪七》:‘《穆传》有赤乌氏在泰山西。’盖因《御览》八百九十九引作‘泰山’而误也。《史记·匈奴传》:岐、梁山、泾、漆之北有乌氏之戎,疑即赤乌氏之遗种也。” 赵俪生云:“《山经》中的‘赤国妻氏’是否就是《穆传》中的‘赤乌氏’,我们不敢说定,但很可能是。” 常征云:“赤乌氏部落为周人婚姻之族。周族在太王居豳原(在今固原北)之前,曾在祖厉河流域。其先君‘祖类’即因祖厉河而得号。……故当周族后来东返后,其婚姻部落赤乌氏得留居青海边。” 王贻樑案:“赤乌在舂山西三百里(合今里在200至249里间),则仍当在昆仑区(今祁连山脉区域)内。赵先生说可能是《山经》(《大荒西经》)的‘赤国妻氏’,颇可考虑。” 赤乌之人□其:赤乌人的首领名叫其。海按:其,下文又作“丌”,故洪校本改此作“丌”。二字通用,无须改。范本“其”上有□,疑衍。

    〔4〕穄麦百载:糜子与麦一百车。穄(jì)米,农作物名,与黍子相似,而子实木黏,也叫糜子,可以作饭。郭璞注:“黏似黍而不粘。” 顾实云:“今燕鲁之民,犹谓穄饭曰细米子饭。” 载:即车。

    〔5〕祭父:即“父”,参见卷一1-4节注〔9〕。

    〔6〕周宗:与周族同祖宗。郭璞注:“与周同始祖。”海按:《路史·国名纪三》:“《穆传》赤乌之国在舂山西三百,与周同祖,谓是高辛氏后。” 他本引作“宗周”者或误。

    〔7〕大王亶父:即古公亶父。古代周族祖先,相传为后稷十二代孙,是周文王的祖父。原居豳,后迁岐山,使周族强盛。周人追尊为太公王,亦称太王。事见《史记·周本纪》。郭璞注:“即古公,亶父,字也。” 始作西土:当初从西方发迹。郭璞注:“言作兴于岐山之下。今邑在扶风美阳是也。” 海按:此“西土”必指“豳”或更西之地,决非岐山,郭注似不妥。

    〔8〕元子:天子或诸侯的嫡长子。 吴太伯:古公亶父之长子。相传古公欲传位给季历(周文王之父),太伯乃与其弟雍仲逃至荆,号句吴。后断发文身,开发江南,为吴国始祖。据《史记》载,至周武王时方追封吴太伯,非大王亶父所封,与《穆传》有异。郭璞注:“太伯让国入吴,因即封之于吴。”

    〔9〕诏以金刃之刑:把制作金属刀剑的方法告诉他。海按:金刃,吴地产金属,可制作刀剑之类。 刑:通“型”,谓方法、法则。 顾实云:“金刃之刑及玉石之刑,刑、型,古字通。谓范型法则也。即铸金刃及制玉石之范型法则也。” 海按:郭璞注:“南金精利,故语其刑法也。”此“刑法”则顾实所谓范型法则也,非惩罚人之刑法。由下文“诏以玉石之刑”可证。

    〔10〕贿:赠送财物。郭璞注:“贿,赠贿也。” 周室之璧:檀萃云:“所谓分宝玉于同姓之国也。”

    〔11〕丌:同“其”。 嬖臣:亲信之臣。嬖,原作“璧”,顾实云:“孙曰:‘璧’疑作‘嬖’,形近而讹。然当承上文‘周室之璧’而讹。”海按:顾说可从,径改。 长季绰:当为人名。陈逢衡云:“长季犹长子也。璧臣、绰,皆人名,皆赤乌氏之先民。绰为璧臣之子。”海按:此又一说。 舂山之虱:即舂山之西。陈逢衡云:“‘虱’盖古文‘西’字之误。”王贻樑案:“虱,疑‘西’字之讹。‘西’字篆文作‘’,汉人及后人文钞中犹可见之。”一说“虱”为“边”,为“侧”。常征云:“虱即尸,尸古作夷,夷者裔也,又即边裔。舂山之虱,就是舂山之边,《山海经》名之曰:‘边舂之山。’” 钱伯泉云:“虱,侧也。山麓的意思。” 海按:常、钱二说可从。

    〔12〕妻以元女:把长女嫁与他为妻。

    〔13〕诏以玉石之刑:把制作玉石的方法告诉他。郭璞注:“昆仑山出美玉石处,故以语之。”

    〔14〕以为周室主:让他作祭祀周人祖先的主祭人。意即承认他作为赤乌氏首领、周朝属国的地位。

    〔15〕□其:“其”上阙文疑衍,考上下文例皆无,译文删之。

    〔16〕墨乘四:黑色车四辆。墨乘,即墨车,不加彩绘的黑色车。《周礼·春官·巾车》:“大夫乘墨车。”郭璞注:“《周礼》:‘大夫乘墨车。’”

    〔17〕镒:古代重量单位,二十两为镒,四十镒则为八百两。郭璞注:“二十两为镒。”

    〔18〕贝带:即上文“朱带贝饰”之省文。参见本卷2-2节注〔22〕。

    〔19〕朱三百裹:朱砂三百袋。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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