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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财的一个特殊部门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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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第一编里已经指出,因为商品的生产和上市都使用劳动、资本与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分解为三部分:一部分为劳动工资;另一部分为资本利润;第三部分为土地地租。诚然,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两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甚至极少数商品的价格仅由一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但无论如何,每一种商品价格终归成为上述那三个部分中的一个部分或全部,不归于地租也不归于工资的部分,必归于某人的利润。

    如前所述,分开来看,每种商品的情况是如此,合起来看,构成每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商品的情况也是如此。这种商品的总价格或总交换价值一定也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并分配给该国的不同居民,作为他们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者土地地租。

    然而,尽管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是这样划分的并成为各居民的收入,但是,好像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同样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

    个人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含农场主付出的一切;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上、修缮上所需的各种必要费用,其余留给地主支配的部分,称为纯地租。换言之,所谓纯地租,就是在不伤害其财产的条件下可供地主直接消费的资财,或者说,可用来购置衣食和车马、装饰房屋、家具、享受和娱乐的资财。地主的实际财富与纯地租成比例,而不与总地租成比例。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给居民自由支配的便是纯收入。换言之,所谓纯收入,乃是不损害他们的资本,供居民直接消费的资财,可以用来购买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娱乐品等。国民的真实财富与他们的纯收入成比例,而不与他们的总收入成比例。

    很显然,补充固定资本的费用绝不能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有用的机器,需修补而方能使用;耕种所需的工具,需修补后才能使用;有利可图的建筑物,需修缮后才有利可图。这种修葺所要的材料,只是把各种材料加工为成品所需要的劳动产品,均不能算作社会的纯收入。诚然,这种劳动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这种劳动的人可能要把工资的全部价值留作自己直接消费的资财。但就其他劳动而言,不仅劳动的价格属于这类资财,而且劳动的产品也属于这种资财;劳动的价格属于留作自己直接消费的资财,劳动的产品则成为别人直接消费的资财。别人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和娱乐品都随工人的劳动而增加。

    固定资本的目标在于增加劳动生产力,即使同一数目的工人能够完成更大数量的工作。设备完全且所有必要建筑物、篱笆、沟渠、排水和道路均处于良好状况的农场,和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农场相比,即使广狭相等,肥瘠相等,劳动人数相等,役畜数目相等,所获产物也一定多得多。有最精良机器设备的厂坊,和工具不怎么完备的厂坊比较,虽所雇工人的人数相等,其产量也一定会多得多。适当地花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费用,一定都能很快地带来很大的利润,而且年产物价值由此而来的增加,会比这类改良物所必要的维持费多得多。不过,这种维持费需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于增加食物、衣服、住宅等社会生活资料和便利品的生产,就有一部分改作他用。这新的用途当然是很有利的,但与原来的用途不同。因此我们说,机械方面的改进,使同一数目的工人,得以较便宜较简单的机器,进行同量的工作,这确实是社会的福利。从前比较昂贵复杂的机器,其修补常需花去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现在机器改良了,这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可以被节省下来,再凭借某种机器的力量,用来增加产品的数量。例如,大制造厂主原来每年需以一千镑作为机器修理费,现在,倘若能够把修理费变成五百镑,其余五百镑可用来增购材料和增加工人。于是,机器所生产的产品数量,自然就会增加。产品的增加自然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

    在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与私有土地的维修支出相比。保持土地产物从而保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都常需有维修费。但是,当措施得当时,维修费减少;当产物不减少时,则总地租至少总会保持不变,而纯地租则一定会增加。

    但是,固定资本的维持费,虽然不能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但流动资本的维持费却有所不同。流动资本包含四部分,即货币、食物、原料和制成品。前面已经说过,后三个部分经常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变成社会的固定资本或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这些消费品中不用作维持固定资本的那部分,全部变成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维持这三部分流动资本,并未从社会纯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产物,除了维持固定资本必需的之外。

    就这点而言,社会流动资本便与个人流动资本不同。个人流动资本决不能算作个人纯收入;个人纯收入全由他的利润构成。但社会流动资本,虽由社会内各个人的流动资本组成,但不能因此便说社会流动资本绝对不是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商店内的货物,虽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但可以是别人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由其他财源取得收入的其他人,可以经常为商人补充货物的价值,并支付利润。商人或其他人的资本均不会减少。

    因此,货币是社会流动资本中的唯一项目,其维持费可以使社会纯收入有所减少。

    就对社会收入的影响而言,固定资本与货币构成的那部分流动资本很相似。

    第一,机器和工具的建造与维持需要一些费用。这些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也是如此。货币的收集与弥补,也需要一项费用,这种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是商业上的伟大工具,有了它,社会上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娱乐品才得以适当的比例,经常被分配给社会成员。但由于它是非常昂贵的工具,其维持须花费社会上一定数量的极有价值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的极其精巧的劳动,不是用来维持这种伟大而昂贵商业工具,社会上每个人通过它得到自己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和娱乐品。

    第二,无论个人或社会,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生产工具均不构成个人或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同样,虽然货币要通过使社会全部收入在社会成员间进行经常的分配,但货币本身并不是这种收入的一部分。货币只是货物流通的巨轮,而与通过它来流通的货物大不相同。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不是流通货物的巨轮。在计算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时,我们永远必须从货币和货物的每年流通总量中扣除货币的全部价值,没有一个法新的货币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组成部分。

    这个命题之所以显得可疑和矛盾,是因为文字的暧昧不明。如果解释适当,理解无误,那几乎是不言自明的。

    当我们谈及一定数额的货币时,有时指的仅是货币内含的金块,有时又暗指它能购买的货物或持有货币所赋予的购买力。譬如,当我们说英格兰的流通货币为一千八百万镑时,我们只不过想表示某些作者所计算或设想在英格兰流通的金块数量。但是,当我们说一个人的年收入为五十镑或一百镑时,我们通常所指的不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块量,而且是他每年可以购买或可以消费的货物价值。我们通常要表示的是他的生活方式应当是什么,或他所能正当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与质量。

    当我们用一定数额的货币表示货币内含的金块数量和暗指这些货币能够购买的货物时,这一数额的货币所表示的财富或收入,绝不能同时等于这两种价值,却只能等于二者之一。即说等于货币的价值比说等于货币本身更恰当。

    例如,如果某人每星期的养老金是一几尼,一星期内,他可用这一几尼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便利品、娱乐品。其数量是多少,他每星期的真实财富以及他每星期的真实收入就是多少。他每星期的收入绝不能既与一几尼相等,又与这一几尼所能购买的货物相等。它只等于这两种相等价值之一。事实上,与其说等于前者,毋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这一几尼,毋宁说等于这一几尼所值。

    如果付给这个人的养老金不是金币,而是一几尼的票据,那么,肯定不能说他的收入就是这样一张纸,而应当说是用这张纸所能换得的东西。这一几尼可以被看作这样一张票据:有了这张票据,他可以从邻近所有商人那里得到一定数量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接受一几尼的人的收入,不是由这块金子组成的,而是由这块金子所能得到或交换的东西组成的。如果这一几尼不能换得任何东西,那么,它的价值就像给破产者所开的票据一样,不比任何其他废纸更有价值。

    尽管一个国家的全体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都可以,而且实际上通常也是用货币支付,但他们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实收入加起来的大小,总是和他们用这种货币所能购买的消费品的数量成比例。他们的全部收入显然不是既等于货币又等于消费品,而只等于这两种价值之一,说等于后者比说等于前者更恰当。

    于是,我们常用一个人每年领取到的金块数量来表示他的收入,这是因为这些金块的数量规定他的购买力的大小或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费品的价值。我们仍然把他的收入看作由这种购买力,而不是表达购买力的金块构成的。

    如果这个道理对个人来说已足够明显的话,那么,对一个社会来说,就更加明显了。一个人每年领取到的金块数量往往恰好等于他的收入。他所领取到的金币数量,最能简单直白地表示他收入的价值。但在一个社会中流通金币数量,决不能等于社会全体成员的收入。同一几尼的金币作为支付每星期养老金的手段,今天可以付给一个人作为他的养老金,明天也可以付给另一个人作为他的养老金,后天又可以付给第三个人作为他的养老金。所以,在任何一个国家,每年流通的金币数量的价值必然小于每年支付给他们的所有货币养老金。这种陆续支付的全部货币养老金的购买力或用它能陆续购买的货物,必然恰好等于这些养老金的价值,也一定就是所有领取养老金的人的收入。因此,构成社会收入的不可能是金块,因为社会上所有的金块的数量比这种收入的价值要小得多。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购买力,只是那些辗转在各个人手中流通的金块所陆续购得的货物。

    因此,货币是流通巨轮,是商业的伟大工具。像一切其他生产工具一样,尽管它是资本的一部分,是资本的一个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是它所属的社会收入的组成部分;虽然构成货币的金块在每年流通的过程中把应当属于每个人的收入分配给他们,但那些金块本身却不构成收入的一部分。

    第三,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与由货币构成的那部分流动资本有些相似。建造和维持这些机器节省的费用,在不降低劳动生产力的情况下,都使社会纯收入增加;同样,节省收集和维持由货币构成的那部分流动资本的支出,也能使社会纯收入增加。

    节省固定资本维持费,为什么能使社会纯收入增加?这个问题是能够明白的,而且我们曾做过部分解释。每项工程的经营者的全部资本,必然会分作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其资本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这一部分小些,那一部分就必然要大些。提供材料、付给工资以及推动产业的是流动资本。所以,节省固定资本维持费,在不降低劳动生产力的情况下就一定会增加推动的基金,从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

    以纸币代替金银货币,是用一种不那么昂贵但有时同样方便的商业工具去代替另一种极其昂贵的商业工具。有了纸币,流通似乎使用了一种新轮子,它的建造费和维持费却比旧轮子少。但这种作用是采用何种方式完成的,它又如何增加社会的总收入或纯收入,道理还不十分清楚,所以,需要进一步的解释。

    纸币有好几种,而银行和银行家的流通券则是最著名的一种,也是最适于这种目的的一种。

    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对某个银行家的资产、正直和谨慎抱有信心,相信他会随时兑换自己可能接到的他所发行的本票,这些票据就会和金银币一样流通,因为人们深信用这些票据可以随时兑换金银币。

    假设某个银行家把十万镑本票贷给他的顾客,由于这些票据的作用与货币相同,债务人付给银行家的利息就和银行家贷给他的一样也是货币。这种利息便是银行家得利的来源。由于发出去的票据有一部分会不断回来兑现,但总有一部分票据会连续几个月或几年在社会上流通。所以,他发出去的票据通常只有十万镑在流通,但只要有两万镑金银币,通常就足够应付兑现了。于是,这种票据的发行使两万镑金银币发挥了十万镑金银币才能完成的职能。同一数量消费品的交换、周转和分配,可通过这十万镑票据实现,和通过十万镑金银币相同。因此,国内流通用途,可省八万镑的金银币。假如在同一时间有许多银行和银行家都在办理相同的业务,那么整个流通就可以由五分之一本来需要的金银币来完成。

    让我们假设,如果某个国家在某个时刻的全部流通货币为一百万镑,这个数目已够使其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得以流通。再让我们假定,后来有许多银行和银行家发行凭票支付的本票一百万镑,而在金柜内仅保留二十万镑,以备不时之需。于是,在流通中会有八十万镑金银币和一百万镑的银行券,总共有一百八十万镑纸币和硬币。但国内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以前仅需一百万镑来流通并分配到它的合适的消费者手中,而年产物是不能通过银行的运作来立即增加的。所以,一百万镑就足以使这些年产物流通,进行买卖的货物和从前完全一样,相同数量的货币足以进行这种买卖。流通的渠道,如果我们可以使用这个词的话,将仍然和以前完全相同。我们假定一百万镑足以充满渠道。因此,超过这个限度注入的货币不能在其中流通,而只能溢出。现在,我们灌注下了一百八十万镑。八十万镑一定会溢出来,这一数额超过了该国流通中所能使用的货币的数目。但是,尽管这一数目的货币不能在本国使用,它却是大有价值的,不能任其闲置。因此,一定会把它送到国外去寻找在本国寻找不到的有利可图的用途。不过,纸币不能运往国外,因为远离发行的银行,远离可使用法律强迫其兑现的国家,在普通支付中是不被接受的。所以,送到国外去的一定是八十万镑金银币,而国内流通的渠道由一百万镑纸币充满,而不是以前充满它的一百万镑金银币。

    如此大量的金银送往国外绝不是毫无所得的,也绝不是送给外国国民作为礼物的。它们将用来换进各种外国货物,供本国人消费或转卖给别国人消费。

    假如用它们在一个外国购买货物以供应另一个外国的消费,即从事所谓的转口贸易,他们所得到的利润将使他们自己国家纯收入的增加。这就像新创设的基金一样,可以被用来进行新的贸易;国内的业务现在由纸币来经营,金银变成了从事这种新贸易的基金。

    如果他们用这些金银币购外国货物来供国内消费,第一,他们可以购买什么也不生产的懒惰人们所消费的东西,如外国葡萄酒、外国绸缎等;或者第二,他们可以购买额外的原料、工具和食物,以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这些人民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消费的价值,外加利润。

    如果用于前一种途径,就无异鼓励奢侈,增加开支和消费,而不增加生产,或者说是设置一种永久的基金来支持这种开支,无论就哪个方面来说,对社会都是有害的。

    如果是用于后一种途径,它可鼓励勤劳,虽然会增加社会消费,但也会提供维持这项消费的永久性基金。消费者会把每年消费的全部价值再生产出来,并提供利润。社会的总收入,即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额,等于工人的劳动在其加工的原料上增加的全部价值;社会纯收入的增加额等于这一价值减去机器和生产工具的必要开支以后剩下的价值。

    由于银行的运作而被迫送往国外的大部分金银比被用来购买外国货物供本国消费,事实上是而且一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类货物。这似乎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虽然有的人的收入没有增加,但他的开支却大大增加。但我们可以肯定,绝对没有一个阶级的人全都这么办。因为谨慎从事的原则虽然不能支配每个人的行为,但至少会影响每个阶级的大多数人的行为。但是,把懒惰的人作为一个阶级来看,他们的收入不能因银行业的这种运作而有丝毫增加。因此,他们的一般支出也不会因这种运作而大大增加,尽管其中少数人的支出可能增加,而且实际上又确实增加了。因此,懒惰人对外国货的需求仍然和从前一样,或者差不多一样;在由于银行业的这种运作而被迫送往国外的货币中,有一小部分用来购买外国货物供本国消费,这一部分有可能是用来购买这些懒惰人需要的物品。其中大部分自然会用于雇用勤劳的人,而不是用来维持懒惰。

    当我们在计算任何社会流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时,我们只应该考虑由食物、原料、制成品造成的那一部分,而把货币构成的另一部分扣除,货币只能起到使三者流通作用。要推动劳动,三件东西是必不可少的:供制作的原料、用来进行制作的工具以及完成制作的工资或报酬。货币既不是制作的材料,也不是供制作的工具;工资虽普遍用货币支付,但工人的真实收入也像其他人的真实收入一样,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价值;不是金块,而是金块所买到的货物。

    任何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显然等于该资本能供给以材料、工具以及适应于工作性质的维持费的工人的数量。货币之所以必要,是为了购买原料和生产工具,以及维持工人的生活。但全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肯定不等于用以购买的货币和货币购买到的原料、工具和维持费,而只等于这两种价值之一,说等于后者不如说等于前者恰当。

    纸币代替金银币之后,全部流通资本所能提供的原料、食物和维持费的数量的增加,与过去用来购买它们的金银币的全部价值相等。巨大流通和分配轮毂的全部价值,现在被加在本来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上面。这种作业在某种程度上与某种巨大工程的经营者相似。由于机器的某种改进,他拆掉旧机器,把新旧机器的价格差额加在他的流动资本上,即加在用来购置原料和给工人提供工资的基金上。

    一国流通的货币,对于用它来流通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究竟应该保持什么比例,也许是不可能确定的。不同的作者计算为全部价值的五分之一、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乃至三十分之一。但是,无论流通货币与年产物全部价值之间的比例是多少,由于只有一部分,往往是很小一部分年产物预定用作劳动的维持费,货币对这一部分年产物的比例肯定是很大的。因此,用纸币代替后,流通所需的金银币就减少到以前的五分之一,如果其余五分之四的大部分价值被加在用来维持劳动的基金内,那当然会大大增加这种劳动的数量,进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最近二十五至三十年间,在苏格兰几乎所有大城市甚至乡村都设立了银行公司,推行这种业务。其效果正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样。国内的营业几乎完全用这些银行发行的纸币来进行,通常都用纸币来购买东西并进行支付。除兑换二十先令的银行券票,很少出现银币,金币尤其少见。尽管这些银行的行为并非全是无可非难的,于是要求议会立法进行管理,但国家显然从银行业得到巨大益处。我听说,格拉斯哥自银行创立以来,其贸易在十五年间增加了一倍;自两家公立银行在爱丁堡开设以来,苏格兰的贸易增加三倍以上,一家是1695年通过议会立法开设的“苏格兰报行”,另一家是1727年由皇家特许状设立的“皇家银行”。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苏格兰的一般贸易,尤其是格拉斯哥的贸易是否真的增加了这么多,我不敢确定。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么其效果似乎太大,不能仅用银行业务去解释。不过,如果说苏格兰的贸易和劳动在这时已经大有增加,而且极大地促进了这种增加,这都是毫无疑问的。

    在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联合之前在苏格兰境内流通银币,以及随后的一段时间内返回苏格兰重铸的银币的价值为四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七镑十先令九便士。尽管没有得到关于金币的记录,但从苏格兰造币厂的旧账簿来看,似乎每年铸造的金币的价值略超过银币。当时有许多人担心银币一旦进入苏格兰就收不回来,不曾将银币送往苏格兰银行重铸;此外,也有一些英格兰银币并不需要重铸。可见,联合之前在苏格兰流通的金银币的总价值估计不下于一百万镑。这一数额似乎构成苏格兰全部流通量,因为苏格兰银行的流通量虽没有其他银行与之匹敌的,但在全部流通量中仅占极小一部分。现在苏格兰的全部流通量估计不下两百万镑,其中金银币最多不超过五十万镑。但是,苏格兰的金银币流通量虽是大减,其真实财富和繁荣却丝毫未受到影响;反之,它的农业、制造业和贸易,它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均显著增加。

    大多数银行和银行家发行的本票,主要是通过贴现汇票,即在汇票到期前垫付货币。在垫付的款项中扣除汇票到期前应付的决定利息。通过汇票到期后的支付,偿还银行垫付的数目以及作为利润的利息。银行家给贴现商人预支的不是金银币,而是他们自己的本票。他的好处是通过贴现可以增加自己的本票发行量,他凭自己的经验发现,这类本票都在流通。因此,他能从较大数量的发行额中获取利息纯收入。

    苏格兰的商业规模现在还不是很大,在上述两家银行公司初次创立时就更小了。如果这两家公司将业务限制在票据贴现内,它们的营业就会更小。于是,它们发明了另一种方法来发行本票:凡是能找得到两个信用卓著且拥有良好地产的人做担保,开设他们所称的现今账户,给予他一定数额(如两三千镑)的信贷,并在此限额内预支给他的钱,他应在被请求时连同其法定利息偿还。我相信,世界各地的银行和银行家都会给予这种信贷的。但据我所知,苏格兰银行公司所接受的还款条件的宽松是他们特有的,这也许是他们营业兴盛,国家得益的主要原因。

    在苏格兰,凡具有上述信用条件而按照此方法向银行借到一千镑的人,可以随时分期还款,有二三十镑就可还款一次。银行方面就从每次收款的日期起,至全数偿清的日期止,计算每次所收回的数额,并在全部金额的利息中,扣除相应数目的利息。各种商人和实业家都感到在银行设立现金账户的便利,因而乐于促进银行的这类业务,在一切支付中乐意接受它们的银行券,并鼓励自己所能影响到的人都那样做。在顾客申请贷款时,银行大都以自己的本票支付。银行用本票支付制造业者的贷款,制造业者用本票购买农场主的原料和食物,农场主用本票支付地主的地租,地主用本票支付商人提供的各种便利品和奢侈品,商人最后又把它送回银行去平衡自己的现金账户或偿还其他借款。于是,国家的全部货币业务均采用银行券进行。银行的业务自然也就兴旺了。

    通过这种现金账户,商人们可以随意做比以前更大的生意。假设有两个商人,一个在伦敦,一个在爱丁堡,他们在相同的贸易中投入了相同的资本。爱丁堡商人因有现金账户,他的生意规模就会比伦敦商人的更大,能够雇用更多的人。伦敦商人因没有现金账户,需在自己金柜内或在他的银行家的金柜内保有巨额货币(银行家不支付利息),以应付不断提出的偿还赊购的要求。假定这一数目在通常情况下是五百镑,那么,他的货仓中的货物必然因此而减少五百镑。假设商人保有的存货普通每年脱售一次。由于他必须保持五百镑不用,所以每年售出的货物就少了五百镑,他每年的利润和他所能雇用来办理销售的工人人数均相应都减少了。反之,爱丁堡的商人无需保有货币来应付这种不时的需要。万一遇有急需,他可通过银行的现金账户去付款,逐渐用今后出售货物所得的货币或纸币去偿还这种借款。与伦敦商人比较,他可毫无顾虑地用同量资本去囤积更多的货物,从而为他自己赚取更大的利润,并经常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准备货物上市。因此,国家也可以从中获得巨大好处。

    诚然,英格兰银行通过贴现汇票所给予英格兰商人的便利,可等于现金账户给予苏格兰商人的便利。但要记住,苏格兰商人也可和英格兰商人一样容易地向银行贴现汇票。除了贴现票据,苏格兰银行还有现金账户提供的额外便利。

    在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绝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币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具备的金银币的价值。例如,苏格兰流通的纸币,假设最低的是二十先令纸币,那么,能在全苏格兰流通的纸币其总额绝不可超过国内每年交易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价值的交易通常所需的金银币的数额。如果超过了这个总额,其过剩的部分既不能在国内流通,也不能输往国外,只能马上回到银行去兑换金银币。得到钞票的人立即觉得他们所有的钞票超过国内交易的需要。既然他们不能把纸币送往国外,当然马上会转向银行,要求其兑现。因为过剩的钞票一旦换成金银币被输往国外,很容易就有用处;在钞票还是钞票的时候,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总之,过剩的数额将全数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兑现困难或迟缓,回到银行去的钞票,还会更多。由此造成的恐慌,必然会加剧挤兑。

    每种商业普通开支包括房租以及雇工、办事员、会计师等的工资。除了这些项目之外,银行还有两项特有的开支:第一,在自己的金柜内随时保持大量的货币,以应付自己发行的银行券持有人随时提出的兑现要求,它损失的是这笔钱的利息;第二,应付兑现要求的金柜一旦变空,要立即进行补充。

    一家发行纸币超过国内流通所需的银行公司,由于超过部分将不断回到银行并请求兑现,所以必须增加自己金柜中经常保持的金银币数量,而且要按照彼此更大的比例,因为银行券的归来,其速度比超额部分的扩大要快得多。所以,银行不仅要按被迫增加的比例,而且还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第一项的开支。

    这样一家公司的金柜,不但应更充实,而且肯定会空竭得更快。因此,为了补充金柜,不仅需要较大的开支,而且需要较常的和不间断的开支。但是,源源不断从金柜中流出来的铸币却不能在国内流通,它是用来代替国内流通中不能使用的纸币的,所以也不能在国内流通中使用。然而,铸币是不会被闲置的,它必须以某种形式流入国外,以寻求在国内找不到的其他有利用途;但金银币的不断输出,由于增加了寻找新的金银币去补充空竭得非常迅速的金柜的困难,定会进一步增加银行的开支。所以,像这样的银行,必须按强迫增加的业务比例,增加第二项的开支,其增加幅度比第一项更大。

    假设某家银行发行的全部纸币为四万镑,而这恰是国内流通所能容易地吸收和使用的数目,为应付随时可能的兑现需要,银行金柜需随时保持一万镑金银币。假使该银行企图发行四万四千镑的纸币,增加的四千镑,即超过社会容易吸收和使用的数目,几乎一发行就会回到银行。为应付随时可能提出的兑现要求,银行金柜中应该随时保持的金银币数目是一万四千镑,而不是一万镑。于是,他不但不能从过剩的四千镑中获得利息,而且还要负担不断收集这四千镑金银币的所有损失。这些金银币一旦送收金柜,马上又会流出。

    如果所有银行都懂得而且注意自身的特殊利益的话,流通过程中就不至于出现纸币过剩。但每家银行并不总是懂得或注意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流通中经常出现纸币过剩的现象。

    由于纸币的发行量过大,其超额部分被不断送回要求兑换金银。许多年来,英格兰银行被迫铸造的金币每年多达九十万镑至一百万镑不等,平均计算的话,每年大约要铸八十五万镑。由于大量铸造金币,该银行(由于在几年前金币已处于磨损变坏的状态)不得不以每盎司四镑的高价购入金块,随后以每盎司三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的低价发行铸币,损失达百分之二点五至百分之三。虽然银行免付铸币税,一切铸币费用由政府承担,但政府的慷慨不能完全阻止银行支出的增加。

    由于同样的超额发行,所有苏格兰银行不得不经常雇用代理人在伦敦收集金银币,其费用很少低于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收集到的货币通常用马车运回,运送人以百分之零点七五或每百镑十五先令的额外开支作为保险费。但代理人所收集的货币,还往往不能及时补充银行迅速空竭的金柜。在这种情况下,各家银行的办法是向它们在伦敦的通信银行按照自己所需的数额开出汇票。当这些通信银行向它们开出汇票索取借款以及利息和佣钱时,那些由于发行过度而处于困境的银行常常因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不得不向原债权人或伦敦的其他通信银行再次开出汇票;同一金额,或者说同一金额的汇票,有时会在伦敦、爱丁堡间往返两三次以上。债务银行总要支付全部积累金额的利息和佣金。即使那些从不曾以不谨慎著称的银行,有时也不得不使用这种自取灭亡的方法。

    英格兰银行和苏格兰银行为收回在国内流通中无法使用的纸币而付出的金币,同样无法在国内流通中使用。这种金币有时以铸币形式,有时熔成金块输往国外,熔成金块后有时以每盎司四镑的高价售给英格兰银行。输往国外或熔成金块的铸币是最新,最重的,最好的。因为留在国内保持铸币形态的重币和轻币的价值都是一样。但在国外以及在国内熔化时,重币的价值就更大。尽管英格兰银行每年都铸大批新币,却惊奇地发现,每年铸币的缺乏和去年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尽管英格兰银行每年发行大量良好的新币,铸币的状况不见得一年比一年好,而是变得一年比一年更坏。他们发现每年不得不铸造与前一年相同数量的金币;由于金块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铸币的不断磨损和剪铰,造币费用一年大过一年。必须指出,英格兰银行因给自己的金柜提供铸币,也不得不间接地为整个联合王国提供铸币。铸币常以各种方式从各个银行的金柜中流向全国各地。因此,为支持纸币过度发行的英格兰和苏格兰银行所需的铸币,所有因纸币造成的国内必需的铸币的缺乏,英格兰银行都得出来供应。苏格兰各银行因为自己的不谨慎和不小心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不过英格兰银行不仅为自己的不谨慎,而且为几乎所有苏格兰银行的更大的不谨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联合王国两个地区的一些大胆设计家的过度贸易,是造成纸币超额流通的最初原因。

    银行可以适当地给商人或任何经营者垫支的不是它从事贸易的全部资本,甚至也不是这种资本的大部分;而只是它不得不留着不用,作为应付不时之需的那部分现款。假如银行垫支的纸币从不超过这个价值,它就绝不可能超过在没有纸币时必然在国内流通的金银币的价值,它绝不可能超过国内流通所容易吸收和使用的数量。

    当一家银行向一个商人贴现一张由真实债权人向真实债务人所开的真实汇票时,这张汇票一到期便会由债务人真实支付,银行垫付的只是它必须留着不用,作为不时之需的现款价值的那部分。汇票到期后的兑付,就向银行偿还了垫支的价值及其利息。要是银行只和这类顾客做生意,它的金柜就像一个水池,虽有水不断流出,也有水不断流入,出入数量相等,因此,无须特别关心或注意,水池总是一样充满或几乎一样充满。银行金柜的补充不需要多少费用,甚至完全不需要费用。

    一个不从事过度贸易的商人,即使没有票据需要贴现,也往往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如果银行方面除给他的汇票贴现外,还在这种场合给他开设现金账户,按苏格兰银行业的宽松条件接受他用随时出售的货物得到的货币分期陆续偿还,这就全部免除了他保留一部分现款以应付不时之需的必要性。当确有需要时,他就可凭自己的现金账户去应付。不过,银行在与这类客户往来时应该十分注意,看它在一个短时期中(比方说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或者八个月)内,从他那里通常收回的偿还款是否完全等于通常贷给他的款额。如果在这短时期内,偿还款大都等于银行的垫支额,就可以放心地同这种顾客往来。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从银行金柜经常流出的流量很大,但经常流入的流量也至少同样大,所以,无须特别留心或注意,金柜总是同等或接近同等地充满,用不着额外的开支去补充。反之,如果顾客偿还的数额常常远远少于贷出的数额,银行就不能放心继续和他往来,至少不能继续按照这种方式和他往来。在这种情况下,金柜的流出量必远大于流入量。除非不断有大量的开支去补充,金柜很快就会枯竭。

    因此,苏格兰各银行在一个长时期内非常谨慎地要求其所有顾客经常定期地归还贷款。如果顾客不能照办,那无论他的财产或信用如何,银行也不想同他们往来。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方面不仅几乎完全节省了补充金柜的特别开支,而且还得到了其他两种很大的益处。

    第一,由于这样的谨慎,银行能对自己的债务人的兴旺或衰落状况进行大致的判断,除自己的账簿所能提供的之外,不必另去搜集别的证据;债务人偿债情况是否正常大都取决于其业务的兴旺或衰落。一个向半打或一打债务人带出自己货币的私人,他自己或他的代理人可能要经常留意并观察他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状况。但银行可能向五百个人贷款,而且除自己账簿所提供的资料外,时常还有非常不同的目标去留意,所以,不可能经常获得大多数债务人的信息。苏格兰各银行要求所有债务人必须常常还款,也许它们看到了这一点。

    第二,通过这种留意,银行方面就能保证自己不发行超过国内流通所能吸收和使用的纸币。当银行在较短的时间内观察到某个客户在大多数情况下的还款完全等于银行向他垫支的款额,那就可证明银行贷给他的纸币额并没有超过他在无银行贷款时为应付不时之需所必须保留的金银币数量,从而可以证明银行发出去的纸币额,也未曾超过国内在无纸币的场合所应流通的金银币数量。债务人还款的经常性、正规性和数额足以表明银行方面垫支的数额并没有超过顾客在无借贷时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以应付不时之需的那部分资本,也就是说,并没有超过顾客在无借贷时所必须以现金形式保留,使得他的其余资本可继续不断使用的那部分资本。在这种场合下,只有这一部分顾客的资本,在相当长时期内,继续不断以铸币或纸币时而收回、时而付出。如果银行垫支的数目普遍超过了他的这部分资本,在短期内,他的一般偿还数额就不可能等于他所垫支的数目。就银行的金柜说,这种来往的流入,不可能等于这种来往的流出。银行垫支的纸币,因为超过了在无纸币垫支时顾客会不得不以应付不时之需的金银币数量,很快就会超过在无纸币时国内流通的全部金银币数量(假定商业状况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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